Re: [新聞] 11歲童動手虐殺 竟炫耀「嗆聲的已被打死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5-22 00:20:52
也許
該立法,只要殺人,或者足以確定參與殺人,教唆或指導策畫
應該不受年齡差別的限制
給予最嚴重的刑責
其他的事情暫時就依照原來法律所規定的那樣
否則,今天年齡夠低的只要惡根深植,就可以利用年齡低的優勢
做許多惡事,只要沒人可以制止,就會繼續下去
殺人如果是一種值得炫耀的事情,代表的不是教育的崩壞
是,那些人已經像漫畫中瘋狂的人一樣
失去了身為人的自覺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5-22 00:21:00
不可能立法啦,這不只是台灣連日本也是如此觀念就是未成年不懂事還小所以需要保護要給他機會告白這部電影就是國中生虐殺老師的四歲小女兒那時也是一堆人主張老師不該報仇因為國中生還小不懂事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22 00:23:00
一句誤判就把你打回. 即使證據充足. 無任何異議.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5-22 00:23:00
不知道是不是亞洲社會對未成年比較寬容造成的...
作者: surnameada (傳奇般的低能)   2015-05-22 00:23:00
所以我才訝異這種事居然是成年人幫兇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05-22 00:24:00
其實還好啦 美國 歐洲 一堆黑幫電影 也是用未成年來販毒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5-22 00:24:00
更何況鬼島理盲濫情到連珣媽那種咖裝可憐就能過超爽
作者: MacOSX10   2015-05-22 00:29:00
把他們關在精神病院每天打針到老死為止可以嗎?因為是治療所以必須跟他們家屬收費
作者: ev331   2015-05-22 00:34:00
講得很誇張 可以傳教了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05-22 00:35:00
畜牲
作者: ev331   2015-05-22 00:36:00
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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