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鄉民搶不到的火車票 他居然訂到30萬張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電腦工程師江姓男子涉長期冒用他人身分證號,上網專買台北往返宜蘭的台鐵車票
,一、二審認定他犯案264次共買1382張車票,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江男上訴不認罪,
反被高等法院更一審查出6年間冒名訂票逾5萬次共30多萬張車票,昨被加重改判
4年6月徒刑,還被合議庭告發另有漏網犯行,移由檢方偵辦。
判決指出,40多歲江男4年前被台鐵執行「淨網專案」查出冒名訂票,江男始終否認指
控,堅稱疑遭駭客入侵電腦盜用存檔的親友身分證號,並被植入木馬程式當成搶票跳板
,還質疑檢警勘驗他電腦的程序與結果有瑕疵。
一、二審不採信江男辯詞,但認定江男僅從2009年11月到2010年8月,冒用自己父親、姊姊
、妻女甚至自己老闆共13人身分證號,冒名訂購264次共1382張車票,均判刑8月。江男上
訴喊冤,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請台鐵與中華電信重新清查,赫然又查出江男
從2006年到2011年,共冒名31人訂票逾5萬次共31萬多張。
雖然江男所訂不少車票是在車次出發前取消,剛好被旅行社接手買走,但更一審沒認定江
男卡位占票。不過合議庭批江男違法訂票僅為自己和家人隨時可方便取用,占用花東居民
返鄉或旅客旅遊訂票權益,到案一再飾詞狡辯,浪費司法資源,更使被冒名者反覆被法院
傳訊,舟車勞頓、精神痛苦,江男卻從未懺悔與致歉,「讓自己的(自新)機會一去不復
返」,昨加重改判江男4年6月徒刑,並告發江男在更一審審理期間
,又冒用老闆身分證號訂票,移由檢方偵辦。
江男雖在辯論終結時改口認罪企圖求緩刑,但為時已晚,仍可上訴。此外,合議庭諭知將
判決書寄給中華電信與台鐵,促請兩家公司當成宣導教材,並參考各航空公司訂票方式,
於網路訂票後以信用卡結帳,或取票時核對雙證件,以杜絕惡意程式或冒名訂票情形。
(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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