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14d14 (d@.@ t:// f:// h://)》之銘言:
: 有請法律人出來講解
: 俗話說得好
: 法律兩大亂源:白癡想當法官、法官想當神
: 我就是那個想質疑一下法官的白痴
: 我覺得現在的亂象就是法官把自己束之高閣,只在意理論不在意現實
: 法官的論調是說:
: 1. 如果你虐待別人致死,代表你沒有故意殺人,所以我會判你判得比殺人更輕
: 這樣子以後的犯罪者在預謀殺人之前,會想一想,改成虐待就好了,不要殺人了
: 所以判輕一點有助社會
: 2. 如果你是很多人一起犯案,那麼這刑責要減輕,因為每一個人所犯下的責任比重較低
: 但是現實呢?
: 1. 虐待別人致死,結果只關幾年就出來,以後大家就會想說虐待別人不用停手、不用顧慮
: 不小心忘記收手殺死人的話沒關係,也不會判很重
: 2.看到多人犯案減少刑責,以後的犯罪者就會喜歡結眾犯案,
: 於是被害者的抵抗能力就更低了,你想想,七個人一起犯案跟兩個人一起犯案
: 那個膽量跟氣氛是有差的,人很多的時候人會傾向於做出更大膽、更恐怖的事情
: 而且人越多,被害者的抵抗機會就越低
: 說實在的,法律人固然瞧不起沒有法律教育的人民妄然評論法律事務
: 但是很多時候犯罪者就是沒什麼法律教育,犯罪者不會和法官從同樣的角度去
: 理解法律界的判決,罪犯只會認為:喔,判好輕,林北多做一點
: 法官意圖抽離人性、把自己變神說不定反而是一個更嚴重的亂源
我看這篇新聞 很多推文都有說到 多人犯罪會分擔罪責
雖然我不清楚實務 不過我真的沒看過哪一本書上有寫到分擔罪責這一點欸
照理說法官應該也沒學過 所以這部分應該是鄉民亂講的吧
然後 我覺得大家不要一提到關於死刑 法官 罪 等等關鍵字就很激動
因為老話一句 我們不是參與這個案件辦理的當事人 怎麼清楚判決原因
我也不覺得大家會去找判決書來讀
我們的資訊也都是來自於記者 記者的素質八卦版的人都很清楚
給的資訊都剪剪貼貼 才會塑造成法官的判決脫離社會這種感覺
像之前的重利罪那篇報導 就是被記者抹黑阿
尤其是像這種大案子 應該也都會找那些德高望重的法官來審理吧(這部分不清楚)
我覺得八卦版的人對於法官 法律 都有很深的誤解
這樣子不太好 其實如果還在讀大學 或是離大學很近 都可以去聽聽看法律系的課
可釐清誤會 也可以更明白法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