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震驚社會的新竹國中生命案
死者遭到極為令人髮指的姦殺 虐殺 死前遭受極大痛苦
如此慘無人道的施虐過程
參與者裡面居然有11歲與9歲的小孩
更誇張的是 整起案件是因為11歲的女童和14歲死者的糾紛而起
這個11歲女童就是導致虐殺命案的原兇 事後也四處張揚 並無悔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756/
可是因為她年紀小 不會被判刑 頂多就是感化教育
之前好像不知道北歐還美國
有小學生帶槍到學校掃射殺人的
最後也是因為年紀太小 被判無罪
想請問一下鄉民
如果這件事情請你當法官
而且你可以無視法條 任意審判
你會判這名女童死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