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nixShou (屁豪(我是蘿莉控))》之銘言:
: 近期震驚社會的新竹國中生命案
: 死者遭到極為令人髮指的姦殺 虐殺 死前遭受極大痛苦
: 如此慘無人道的施虐過程
: 參與者裡面居然有11歲與9歲的小孩
: 更誇張的是 整起案件是因為11歲的女童和14歲死者的糾紛而起
: 這個11歲女童就是導致虐殺命案的原兇 事後也四處張揚 並無悔意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756/
: 可是因為她年紀小 不會被判刑 頂多就是感化教育
: 之前好像不知道北歐還美國
: 有小學生帶槍到學校掃射殺人的
: 最後也是因為年紀太小 被判無罪
: 想請問一下鄉民
: 如果這件事情請你當法官
: 而且你可以無視法條 任意審判
: 你會判這名女童死刑嗎?
不會,也不應該
說真的,她不知道她自己在做什麼
簡單地說,就是沒有行為能力
就像五歲的小孩拿槍射死了人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不要讓五歲的小孩拿到槍
(跟投票一樣的原因,20歲以下沒有投票)
應該判死的
應該是那些有行為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