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練完樂團
想說找個地方吃東西
本來想去吃很有名的滷肉飯
但是真的排太多人了而且下雨
所以我們決定去旁邊的 謝X魷魚羹
店面髒亂而且冷清
由於真的太餓了我們就隨便點一些來吃
我吃完我的魷魚羹米粉之後
走到店門口就覺得肚子怪怪
(我中午吃完午餐之後 到晚上九點來吃魷魚羹 之間都沒有吃其他東西)
我朋友都吃滷肉飯 問他們也沒有不舒服
我就邊走 越走越痛
胃一直收縮 痛到走路已經有點不穩了
走到捷運站催吐 吐了半碗左右
最後還是決定去台大醫院急診
當時我整個人呼吸困難 好像要休克了…
打了點滴還有止痛針又做了抽血檢查
在醫院待了5 6個小時之後才回家休息
醫生也不願意檢查是不是食物中毒或污染 只是針對我的症狀打針而已
可能是急診很忙 加上感覺後續衛生局要追查之類的會很麻煩所以就沒開
今天下午我比較清醒的時候就打過去 謝X魷魚羹 跟他們老闆知會這件事情
但他不但一點關心都沒有
還說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吃別的東西 喝了哪裡的水 吸了臺北的髒空氣才這樣的
從頭到尾沒有想要正視這件事情
我不知道吃了不乾淨的東西是一定要有特定的症狀出來醫生才願意幫忙開相關的證明嗎?
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
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