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養一堆活死人幹嘛?

作者: jack125125 (刀無極)   2015-05-24 12:26:17
大師算是悟了的人吧
一堆人回文也不看清楚,明明講的是
活著已經比死還痛苦,或是繼續活下去已經沒意義
成天只能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受苦的人
為什麼政府還要撥經費讓他們繼續受苦下去?
一堆人沒照顧過長照病患,只會跟著政府打高砲,真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半月內兩起人間悲劇 兩子殺母遭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9/613115/
去年底,台南市竟在半個月內連續發生兩起兒子因不忍母親久病纏身,最後下手殺死母親
的悲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結,檢察官分別以《殺人罪》及《加工自殺罪》起訴,
但也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台南市民李蒼(60歲)很心疼母親因罹患肝癌末期,身體疼痛不
斷呻吟,決意母子共赴黃泉。去年12月28日凌晨,他先用棉質褲帶繩勒死母親後,再服下
66顆治療痛風的秋水仙素藥丸自殺,但未死。他一直伴屍呆坐,直到上午7時許才打電話
自首。
檢察官認為,李蒼觸犯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但他在殺害母親後,向警察自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審酌李蒼與母親生前互動良
好,在起訴書中向法官建請減輕其刑。
第二起兒子殺母案件,是善化區男子蔡孟達(34歲)。他在工廠上班,下班後還得回老家
照顧62歲的中風母親鄭芽,內外煎熬4年下來讓他身心俱疲。今年1月9日傍晚,他陪母親
看完急診後,竟在住處燒炭,要和母親共赴黃泉,隔天被妻子發現送醫,但母親已死亡,
他則在加護病房喃喃地說:「顧媽媽顧得好累,想跟媽媽一起走。」
檢察官認為,蔡孟達觸犯刑法第275條的《加工自殺罪》,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或受囑
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辛啟松/台南報導)
※ 引述《anti87 (天機老人)》之銘言:
: 人活在世上,除了1%的有錢人之外,99%都活得很辛苦
: 唯一能休息的機會,就是入土的時候
: 而死亡並不可怕,人生的時候受身體限制會有生老病死等痛苦
: 但死了之後,擺脫了身體的限制,合於天地,反倒自由自在
: 而那些需要長照的
: 不是失智就是得永遠躺在病床上受慢性病折磨的老人
: 活越久痛苦越久,活著對他們來說只是折磨
: 醫療支出更是會拖垮家庭.國家
: 百害無一利
: 台灣政府養那麼多活死人要幹嘛?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05-24 12:27:00
窮人活在地獄 是他們自己選的嗎?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5-05-24 12:30:00
應該是推安樂死,比如本人有天重病無法自理,同意安樂死不然也無法復原,照顧我的人也很辛苦,我活著也痛苦
作者: Jerome18 (鬼島觀察家)   2015-05-24 12:34:00
簡直把錢投進無底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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