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之銘言:
: ※ 引述《chinjr (也是疏狂 也任真)》之銘言:
: : 換個方式問好了……
: : 有沒有公務員哪項技能點滿的八卦?
: : 然後讓人一瞧,你的職業就是“公務員”
: : 話說有部電影裡有段臺詞
: : “山馬咩BOT, 海馬咩BOT...”
: : 重點BOT案子監工多還是要發包委外
: : 公務員書要念很多
: : 沒有相關的專業人才嗎?
: : 然後行政上,只有蓋個驗收合格
: : 就過關了
: : 還是說進了公部門
: : 就都不用進修,然後推辭說……
: : 要請專業的顧問公司協助辦理監工
: : (那台灣公務員的專業在……?)
: : 然後就出現許多“合法卻不合理”的case
: : 再譬如...
: : 工業局之於工研院(財團法人)
: : 農委會之於中央畜產會,農科院(財團法人)
: : 國內現在的情勢是這樣…
: : 會辦公的出頭,會辦事的吃草洗洗睡
: : 難怪我們一直原地踏步
: 有沒有聽過 依法行政?
: 但往往會出問題就是因為法跟不上變化跟現實情況
: 所以才會產生不合理的情況
: 然而惡法亦法 舉例來說 前一陣子的支付命令事件
: 我想很多人都認為這規定讓詐騙集團有機可趁
: 可是在修法之前,你能說法院依照支付命令裁定讓支付命令跟確認判決效力一樣
: 是不合法嗎?實際上是不合理 沒錯吧!
: 公務人員無奈之處就在於法律的規範跟不上社會變化
: 或者是上位者跟立法者故意的.....
: 譬如低收入戶,他沒有收入但是有房子,而規定又寫說有房子或者幾等親收入達到多少者
: 不能申請低收入戶
: 事實上很多人是被親友放棄的 連兒女也不養 好死不好又剛好還有以前的房子住
: 這樣他就既沒有收入,沒人扶養,也沒有親友照顧他
: 而他根本無能力去打扶養訴訟
: 現實中有太多無奈,如果身為承辦補助的公務人員,你敢核定他符合低收入戶身分嗎?
: 同情他 然後你去坐牢?
那大概是你法律沒有真的融會貫通,對於相關典章制度不熟吧
首先他雖然不構成低收入戶,也有不動產
但是你可以建議他到法律扶助基金會
通過法扶審核,不然至少也有暫時扶助
幫他請個律師打一個訴訟,請子女扶養
不然反面也可以敗訴得到一個子女免除扶養義務,
並且在訴訟當中要請律師幫忙為戰時狀態假處分,先給予扶養,或者怎樣
其實所謂相關典章制度都有
只是看你念的熟不熟
知道的廣不廣
國家很多救濟體系都在,只是承辦公務
真的只會自己承辦業務,業務以外東西吸收不夠多,由其實比較老的
如果對於更多東西熟悉,會更多,才是能達到真正依法行政
只會自己承辦業務,出了自己承辦卻無法知道一些皮毛時,
是無法真正服務民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