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公務員,我要講個親身例子
有一次我到高雄某漁港,那個漁港的南邊有一塊沙灘
我想要從沙灘下水划獨木舟,但是那個沙灘沒有禁止戲水的標示
只有插一個告示牌"颱風期間禁止水上遊憩活動",而那天風平浪靜
為了慎重起見,我找到高雄市某局在那個漁港的管理站
一進去我就問我能不能在那塊沙灘划船
裡面的站長劈頭就說:當然不行啊!
當然不行啊!
當然不行啊!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他連法規也沒有查,政府公告也沒有查
第一句話就是:不行
後來叫他拿法規和公文出來,翻了老半天,確定那塊沙灘的管理權不是他們局
而是國軍所管理,為了避免麻煩,最後我還是沒從那塊沙灘下水
過兩個月我又經過那塊沙灘,告示牌變了
改成"欲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需經主管機關核准"
主管機關名稱?沒寫
連絡電話?沒寫
這就是台灣公務員的心態
他們不是為民服務,依法行政是他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
你想要從事任何他們日常業務以外的活動就是給他找麻煩
能擋就擋,能推就推,能閃就閃
每個人都像太極拳高手或是足球國手
推來推去,球踢來踢去
中央推給地方,地方推給中央,沒人願意負責
套句我一個公務員朋友說的話
"當公務員就是要平安下莊"
嗯,這樣你懂公務員的特質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