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朋友,龍哥的做法
龍哥一年差不多賺60多快70,醫療職~當然不是醫生那種~
他交女友時後來去女方家吃飯
跟岳父岳母就有聊到這個
岳父岳母就開始引導話題了
說著:年輕人啊,要多存錢,之後有打算買房子嗎?
你一個月薪水4萬多而已扣掉有的沒的
還要付房貸
不然你和小如(龍哥女友)結婚之後
你們倆辛苦一點 買一棟房,「記在小如名下」
男生要照顧老婆吧,頭期款就用聘金買(你們家長輩能出多少,可以先問看看)
後來聽說女方要求是大聘要出到168萬
男方父母堅持說66萬就底限了,討吉祥又不是賣女兒
然後
就
吹了
因為女方真的像在賣女兒
女方家庭狀況是這樣
父母勞工, 房子是五年前才剛買,房貸是小如和小如弟弟背
下面兩個弟弟,一個無業玩運彩,另一個當送貨司機26K
※ 引述《koxinga (六隻烏龜蛋)》之銘言:
: 小魯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類似案例了
: 現在難道都流行男方買棟房子要登記在女方的名下
: 要不然 丈母娘會一直酸 一直酸 男沒路用或是自己的女兒未來沒保障
: 不知道有沒有這種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