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捷運聯開案新制 超額盈餘再分配 不讓建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5-25 09:18:21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捷運聯開案新制 超額盈餘再分配 不讓建商獨享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政府24日舉辦「捷運土地開發制度研討會」,捷運工程局開發處處長李政安報告捷
運聯開案的「改良式超額盈餘分配」方案,解決現行制度下,捷運土地開發的數年間,因
為房價上漲,建商賺到的「超額盈餘」沒有被合理分潤的問題。新制將排除建商獨享利潤
,但也保有給建商的合理誘因。現場有建商反應不能接受,認為會對不起公司股東。
【現制問題:建商獨吃「超額盈餘」 地主分不到半毛】
現行捷運聯開案,在都市設計審議過後,建管處發給建商建照,當時地主(可能是政府)
會與建商談定利潤分配比例,但聯開宅建造期間約3到5年,土地價格持續上漲,建造完畢
後,建商取得使照開始營運,此時的房屋價格已抬升,建商賣出房子也可獲得不在5年前
規畫範圍內的「超額盈餘」,且此盈餘為建商「獨享」,不需與地主分潤,舉例而言,如
發給建照時一坪40萬元,發給使照時,已上漲為一坪50萬元,建商獨吃不需分潤的10萬元
,地主卻分不到半毛。
李政安解釋,近年來由於房價上漲幅度遠超過協商時之期待利潤,致「超額盈餘」的產生
,而目前的房價上漲之超額盈餘無法「再」分配。而這也是被民眾詬病之處、認為政府「
圖利」建商的重要原因,因為制度無法預估遠期的建商利潤,也就無法預先做出合理的利
潤分配。
【改良方案:地主、建商對半再分超額盈餘】
對此,捷運局提出「改良式超額盈餘分配」方案,在使照取得後,若土地價值上漲,就將
超額盈餘對半分配給地主與建商。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表示,上漲的價值除了房價因素,
當然也有可能是建商將聯開宅經營良好的因素,故改良方案中保留給分給建商一半的利潤
,作為誘因,但若土地價值下跌,就沒有盈餘再分配的問題。
此外,在分配盈餘的各階段也都有配套改善方案。李政安說,在招標階段,會委託財務顧
問評估建物成本及權益分配比例;評選階段,按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三階段決定合作
廠商;建造階段,估價開發建物總產權價值;取得使照階段,於交屋後6個月內檢討投資
建商取得產權價值超額盈餘。
【建商反彈:房價上漲是社會造成 為何我承擔?】
現場有建商表示不能認同捷運局的制度修改方向,認為建商已經按國家規定繳交房屋稅、
契稅等稅金,為何還要將超額利潤拿出來分配,因為建商在投資時也歷經房價可能會跌的
風險,而房價高漲是整體社會造成的,為何要由建商承擔,如此建商將對不起股東,對此
,副市長鄧家基當場表示,會交給捷運局做進一步的研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0528
5.備註:
.....房價高漲不是你們這些建商搞的鬼嗎?= =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5-05-25 09:19:00
好攏病:我任內……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5-25 09:21:00
現在推這個有點太慢了 房價都在高點要跌了 上漲空間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25 09:21:00
聯開本來就是一種政府跟財團分贓的方式 大家來炒樓喔~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05-25 09:22:00
以後要做假買賣要被抽一半了 顆顆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5-25 09:23:00
賠錢政府補助嗎
作者: purpleisly (鋼多多)   2015-05-25 09:24:00
既然是社會造成 那還給社會也合理吧 繳回國庫吧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25 09:24:00
漲價歸公呀 早該實現三民主義了
作者: barlin (barlinckamc)   2015-05-25 09:26:00
社會造成所以我賺???????????有沒有建商自打臉的八卦?
作者: b10012013 (洨藝術家)   2015-05-25 09:28:00
蛆又再秀下限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5-25 09:28:00
對不起股東VS對不起社會 建商寧願對不起社會 讚喔
作者: insachi (好久沒摸貓咪了......)   2015-05-25 09:29:00
當天有自稱鑑價公司的人對捷運局的提問,記者怎麼沒寫?
作者: skyringcha   2015-05-25 09:45:00
不能接受就滾阿!讓有良心的建商來
作者: bkyu (紐約回到中國之南-台灣)   2015-05-25 09:48:00
政府自設國營建設公司,學新加坡
作者: kenro   2015-05-25 09:57:00
那你別賣高價啊,當初怎麼賣的以後就維持同價
作者: metcc80211 (metcc)   2015-05-25 10:05:00
能接受的公司就會去做。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5-05-25 11:15:00
不爽不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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