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在戶籍地,都有可能因為家人代收而背上不明來源債務的支付命
令現在正在立法院詢答,沃草也在直播中。
直播連結:
http://musou.tw/live_streams/270
關於修法緣由,請大家參照之前小弟爆卦的「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1LLAiWj7
支付命令的問題其實在於:
支付命令沒有經過實質審查,只要向法院提出,法院不用找欠債的人過
來了解狀況,就可以發出。而當事人收到、或有人代收20日內如果沒有
提出異議,等同於「判決確定」。
如果要更改判決,就必須依循「再審」途徑處理。但再審的條件十分嚴
苛,除非發生非常嚴重的錯誤,否則敗訴的當事人就不能否定該判決所
確定的內容,不能再爭執那個確定判決是錯誤的。而再審能提出的時間
又很短,只有三十天,超過就無法提出再審。也就是說,如果異議20天
內沒有提出異議,就是判決確定;確定30天內沒有提出再審,就無法推
翻這個判決,這個債務就變成法院認證確定了。
舉例來說,有人發現對方提出支付命令的本票被偽造,向法院提出再審,
結果法院卻要求「先找到是誰偽造」,還要「判決確定」才可以提出再
審。再審時限只有三十天,當然就來不及了。
支付命令:
http://c.blog.xuite.net/c/8/d/d/11260519/blog_206650/txt/5316405/0.gif
圖片來源:
http://blog.xuite.net/airjojo/ROOM1/7206331
送達通知書: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order1.jpg
什麼是支付命令?法院幫詐騙集團騙我??
http://plainlaw.me/2015/01/24/paymentorder/
因為支付命令問題很大,所以還曾有人做出「支付命令和巨人比較表」XD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order.jpg
這次修法一共有三個版本:
江啟臣版本
草案概要:
增加支付命令聲請人釋明義務:明文規定,修法後支付命令聲請人必須
檢附證據,法院才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優點:
避免債權人無證據即可聲請支付命令。
缺點:
1. 雖強制要求檢附證據,但法院又無能力審查證據真偽,等於詐騙集團
仍然可以用假證據、繼續濫行聲請支付命令。
2. 沒有解決支付命令確定後產生確定判決效力,債務人依然無法救濟。
3. 修法前的支付命令冤案被害人修法後仍然無法救濟。
李俊俋版本
草案概要:
修法後,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優點:
增加債務人事後救濟的機會:修法後,債務人於支付命令確定後,仍得另
訴提起救濟,無庸再循根本無法有救濟的再審程序。
缺點:
基於法不溯及既往,修法前的支付命令冤案被害人,於修法後,仍無法救
濟。
林國正版本(司改會律師團版)
草案概要:
1. 修法後,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2. 明文規定,修法後,債務人若欲提起另訴救濟如何處理。
3. 於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中創設專屬於支付命令的再審事由,供修法前支
付命令即已確定的債務人,另種救濟可能。
優點:
1. 增加債務人事後救濟的機會:修法後,債務人於支付命令確定後,仍
得另訴提起救濟,無庸再循根本無法有救濟的再審程序。
2. 明定支付命令債務人的救濟方法以及如何停止執行。
3. 綜合考量法不溯及既往,及給予債務人實質有效的救濟途徑下,另外
給予修法前支付命令已確定的債務人,得於修法後2年內,依專屬於
支付命令特有的再審條款尋求救濟。
缺點:
修法後,會增加法院的負擔,處理過去累積的受害案件!
版本比較:
http://bit.ly/1FaiUWW
針對這次修法,司法院也給出了回應,如下:
http://bit.ly/1IU7dtG
針對司法院的說法,司改會的修法律師團也給出了回應:
http://bit.ly/1AsNQ8a
根據消息,司法院目前底線是江啟臣版,因為對司法院衝擊最小。而今
天的會議金管會也到場聆聽,可見銀行非常重視這次修法,因為支付命
令實在太方便了!請大家一起關心支付命令的修法!
請大家一起打開直播,關心司法院、金管會、立委會怎麼應對修法!
http://musou.tw/live_streams/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