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片收進YouTube播放清單 男枉賠2萬

作者: zero1017 (轟)   2015-05-25 12:27:20
※ 引述《AllenHuang (∴'☆:∵★.\:)》之銘言:
: 影片收進YouTube播放清單 男枉賠2萬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25/36569985/
: 智財局指不違法 片商仍濫告百件
: 蘋果日報2015年05月25日
: 張姓男大生把影片加入YouTube播放清單,竟遭業者要求簽悔過書並賠錢和解。
: 吳珮如攝挨告的張男日前無奈表示,當初只是順手將YouTube上的《聽說》、《
: 天后之戰》兩部國片,加到收藏清單,以便下次有機會可以重看一次,豈料竟因
: 此挨告。張男說,他四處徵詢法律意見,雖自認不違法,但對方不斷要求和解,
: 甚至揚言「既然提告了,就不會空手而回」,讓家境普通的他非常緊張。
: 開口就討和解金
: 張男指出,對方一開始要求三萬元和解金,但他無法負擔,雙方喬到一萬元,對
: 方還稱因他是學生才給優惠價。張男不願再跑法院耽誤課業,才各以一萬元與兩
: 家公司和解,還簽下悔過書換取撤告,檢方因此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
: 另名洪姓男子去年十月間,同樣將《相聲瓦舍》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被飛行國
: 際控告,北檢認為,違反《著作權法》的要件包括「公開傳輸」和「重製」,洪
: 男僅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且播放清單並非向公眾傳送,不構成公開傳輸,因此
: 不起訴洪男,但雙方早用五千元達成和解。
: 洪男昨說,他做過功課自認不違法,但對方開口就要求和解,他不想跑法院才和
: 解,但事後回想覺得心有不甘。
: 被告多為大學生
: 其實智財局今年一月曾在網站發文說明,除非民眾將侵權影片上傳YouTube才違
: 法,若僅單純利用超連結,將他人上傳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目的是為觀看方便
: ,並不違法。辦案人員指,全台各地檢署近期至少接獲上百件類似案例,被告多
: 半是大學生,均因擔心觸法選擇和解了事。高檢署已行文各地檢署,要求注意此
: 類案件。士林地檢署昨表示,檢方會再深入了解,這些公司的作法是否有違法之
: 虞。
: 稱使用者應付費
: 飛行國際公司法務陳正剛昨表示:「這牽扯到民事問題,使用者本應付費。」海
: 樂影業法務郭玉鳳則表示,近期已沒提告了,但對於和解金一事,她則稱:「我
: 不需要跟你回答這個問題。」
: 網路上傳下載電影相關刑責
: ◎未經授權擅po電影或寄給他人分享
: ◎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重製物,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75萬元罰金
: ◎上網看他人po的電影
: ◎僅觀看尚不構成刑責
: ◎下載電影居家觀賞
: ◎若公開播放最重可判刑3年,併科75萬元罰金;以BT下載涉公開傳輸,刑度相同
: ◎下載電影再燒成光碟販售
: ◎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另外一間海樂影業的FB粉絲團已經有回覆新聞 公開說明
http://i.imgur.com/0mvsrtx.jpg
http://i.imgur.com/ineDCZf.jpg
http://i.imgur.com/0C84mIM.jpg
http://i.imgur.com/7tqiNdY.jpg
反正都不是我們ˊ的錯
加入連結算是散佈 大家小心
作者: clidelee (小徳)   2015-05-25 12:28:00
其實學生利益權衡考量後 這樣是最好方式 請律師 跟出庭的確花費不少時間 金錢
作者: oidkk (嘖嘖)   2015-05-25 12:30:00
其實不用律師 出庭好像也不用的樣子
作者: ryrp (RyRp)   2015-05-25 12:31:00
沒事別看國片…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5-05-25 12:31:00
判決都出來了還散布,到底是誰腦包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5-25 12:33:00
和解個屁,這種事哪需要出庭啊??
作者: BGBG (bg2)   2015-05-25 12:33:00
態度錯誤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05-25 12:33:00
法律部門表示這個月的業績又沒達標了…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5-05-25 12:33:00
真傷心 本來覺得海樂不錯
作者: asstitle (ass)   2015-05-25 12:34:00
人家都嗆不爽不要看了 那大家就不要看該公司代理的片囉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5-25 12:34:00
現在公司要靠這個賺錢嗎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5-05-25 12:35:00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5-25 12:36:00
當然靠這賺啊,美國近 8 成金額都和解完全沒出過庭耶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5-25 12:36:00
消息傳出來不就是要大家別看你們東西嗎...傻傻的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5-05-25 12:37:00
這樣也不用律師 不違法就不起訴處分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5-05-25 12:37:00
加入播放清單叫做散佈 我法律白學了
作者: smokerog (煙賊)   2015-05-25 12:42:00
最後一張圖不是說不違法了嗎= =
作者: kai91   2015-05-25 12:44:00
這算恐嚇詐欺取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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