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界對於「醫糾法」的討論十分踴躍
身為一個醫護人員
我也想跟各位分享我的看法
跟大多數的醫護同仁不同
我本人是非常非常贊同「醫糾法草案」的
因為我覺得這個法案實行之後
真的可以改善醫病關係、減少醫療訴訟
甚至達到醫病雙贏的局面
所以阿
這麼好的法案我覺得只用在醫療方面真的太可惜了
應該大力推廣到其他層面
讓各行各業都受惠
例如「食糾法」
如果你到餐廳用餐卻對此次消費不滿意
不用訴訟
政府就會先賠你大概10倍至20倍的用餐費
(其中餐廳要出三成,不可轉嫁到廚師身上)
當然如果你對餐廳本身或是廚師本人還有意見
像是薑片不夠薄、貢丸不夠Q、廚師態度很差等等
還可以繼續上訴
「衣糾法」也挺不錯的
你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卻對此次消費不滿意
不用訴訟
政府就會先賠你大概10倍至20倍的治裝費
(其中百貨公司要出三成,不可轉嫁到櫃姐身上)
當然如果你對百貨公司或是櫃姐本人還有意見
像是衣服有怪味、動線設計差、櫃姐很跩等等
還可以繼續上訴
另外還有「法糾法」
如果你到法院辦理訴訟事宜卻對此次訴訟過程不滿意
不用訴訟
政府就會先賠你大概10倍至20倍的訴訟費
(其中法院要出三成,不可轉嫁到法師,阿不是,是法官身上)
當然如果你對法院本身或是法官本人還有意見
像是法院空調太冷、開庭太冗長、法官快睡著等等
還可以繼續上訴
最酷的就是「民代糾法」
如果你向民代申訴卻對處理過程不滿意
不用訴訟
政府就會先賠你大概10倍至20倍的遮口費
(其中民代要出三成,不可轉嫁到助理身上)
當然如果你對民代本人還有意見
像是常常跑薇閣、說世界知名學者是三七仔、香蕉向日葵分不清楚等等
還可以繼續上訴
如此一來
大家都能捍衛自己的權益
更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官司
這個法案真是太棒了
真希望不只醫護人員
全國各行各業的朋友都能納入這草案
讓台灣社會真正走向和解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