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daily
2.完整新聞標題:
男遭潑酸住加護病房 法官:無再犯之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5月25日19:51
朱姓男子疑因暗戀樓上鄰居蔡姓美魔女,對常去蔡女家洽談裝潢工程的李姓男子吃醋並產
生敵意,今年5月8日竟對李男澆淋硫酸,害李男住進加護病房至今,恐有失明之虞,蔡女
也嚇得搬離住處,案發後朱男一度遭裁定收押,日前卻抗告成功,台北地院重開羈押庭後
,竟指蔡女已搬家,李男也住院,朱男無再犯之虞,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15萬元交保。
檢方擔心朱男恐再犯,今提抗告。
檢警調查,李男因承包蔡女的房屋裝潢工程,經常前往蔡女家討論,本月8日李男從蔡女
家中離去時,發現汽車輪胎被刺破,當他彎腰查看時,突然遭人從頭部澆淋硫酸,痛得驚
聲大叫,兇嫌則趁機逃逸。事後李男雖送醫救回一命,但因眼角膜受損,恐有失明之虞,
至今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檢警過濾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抵達蔡女住處後,朱男便戴著漁夫帽,穿著長外套及
長褲出門,但返家後卻穿著短褲,疑似沿路變裝。檢警循線找到朱男變裝丟棄的衣物,驗
出他的DNA,再加上蔡女證稱有鄰居傳言朱男愛慕她,因此認定朱男涉嫌重大,將他拘提
到案。
據了解,朱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訊後認定他涉犯重傷害罪嫌重大,且有再
犯、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但朱男不服,抗告成功,台北地院重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被害人已住進加護病房,蔡女
也避居友人住處,朱男應無再犯之虞,且被害人也不可能和朱男串證,認定朱男無羈押必
要,日前改裁定朱男以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但檢察官認為,被害人住在加護病房,若朱男找上門,恐無力反抗,蔡女也因擔心受害而
搬離住處,認為朱男恐再犯,且可能找證人串證,今向高院提起抗告。(賴又嘉/台北報
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25/616665/
5.備註:
法官是對的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