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遭潑酸住加護病房 法官:無再犯之虞

作者: soweina1 (XXX)   2015-05-26 14:16:40
其實大家都誤會法官了
被害人被潑,雖然他自己還不能行動,但他會沒有親屬朋友嗎?
大家都對加害人氣得牙癢癢的,但苦於加害人被關起來,沒辦法跟加害人好好談談
法官此舉正是讓大家有機會可以和加害人見面聊聊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所以法官被人民恨到牙癢不是沒原因
: 潑硫酸這種惡性極重大的犯罪
: 不只造成被害人身體巨大痛苦
: 而且很多救回來不是毀容
: 就是失明 變成家屬社會巨大負擔
: 所以只要事証明確 就該預防性羈押
: 這種惡性如此重大的暴力犯
: 放出再危害其它人或是逃跑誰要負責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5-26 14:17:00
你覺得法官有想這麼多嗎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6 14:18:00
加害人過幾天就做木桶出國嚕~~~ 法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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