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Chou (仔仔)》之銘言:
: 如果按照台聯黨的邏輯
: 丟煙霧彈 (O) 打人 (X)
: 好啊 那我就要問台聯啦 !
: 以後抗議你們台聯可不可以也學你們丟煙霧彈啊
: 並且丟煙霧彈的時候 你們要乖乖讓我丟 不能打我喔 >_^
而且還丟傷一個指揮交通的警察,這時候「黑衣人」才衝過去揍青年軍不是?
自由時報刻意不提這點,和那些垃圾統媒集體睜眼說瞎話當人民白癡的長年行徑
有何不同?
就是一樣啊,然後蠢臭宅鄉民們還在那高潮,跟那些失去五感的藍血人是一樣的
煙霧彈丟傷人這比單純幾拳幾腳還要嚴重得多哩,台聯的反應就是我煙霧彈
丟傷你是理所當然我的權力,我丟傷人後你絕對不能打我!!!
真的,會反感,要靠北打人的話,你自己煙霧彈也沒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