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訪波多野結衣被網友罵 潔哥今到警局報案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5-26 22:44:37
※ 引述《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訪波多野結衣被網友罵 潔哥今到警局報案
: 2015年05月26日18:26
: 上個月網路知名實況主持人李秉潔(潔哥)採訪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但許多網友在直
: 播頁面留言處亂飆髒話,讓潔哥氣得說要提告,而今天潔哥在臉書上貼了前往台北市信義
: 分局報案的照片,說「不是網路上罵別人都是沒事的」。
: 潔哥上個月在PTT實業坊的直播節目,訪談了「暗黑林志玲」波多野結衣,但許多網友心
: 不在蜀,不認真聽訪談內容,卻在底下留言處亂飆髒話,讓潔哥氣得截圖說「像這個罵幹
: 你娘低能的,等著接傳票吧!Livehouse會提供ip給我,這次可以讓多少人出來道歉呢?
: 」。
: 而今天潔哥在臉書發文說,之前太忙所以現在才來處理,並指出「那一堆罵我父母罵我臭
: 鮑的孩子們,不是網路上罵別人都是沒事的,尤其是辱罵到父母」。(劉人豪/綜合報導
: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6/617265
: 5.備註:
: 告得好!某些人就是肆無忌憚的嘴臭,等到被告後再來哭說不是故意的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version2/01827/01827103011400.htm
看去年通過的通保法修正
通保法第11-1條資料的調取通訊資料這邊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
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
核發調取票。
網路妨害名譽和公然侮辱在之前各地警局都是個熱門告訴案件
一個月能少則幾十起高則上百起而且這些微罪仍未除罪化
但又洽好是本刑低於3年且非第11-1條所列之 強盜、搶奪、詐欺、恐嚇、擄人勒贖,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
所以目前也無適法的調閱權限。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6 22:45:00
59.127.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26 22:46:00
說不定live house主動提供啊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5-26 22:46:00
內文有提到說Livehouse會提供IP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5-26 22:47:00
而且不能插IP還是可以調註冊資料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5-26 22:47:00
連內文都沒看完 呵呵
作者: forRITZ (科)   2015-05-26 22:47:00
所以現在不能查IP 那就可以網路匿名隨便罵囉?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6 22:47:00
我開玩笑的 您認真惹
作者: purue (purue)   2015-05-26 22:48:00
ip位置並不是通訊內容 依法應該還是可以查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5-26 22:48:00
就是有你這種人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5-05-26 22:48:00
實務上還是可以調註冊資料啊今年還是有鄉民被告的樣子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5-05-26 22:50:00
急著跳出來發表高論...看來...
作者: mnbv2006 (mnbv2006)   2015-05-26 22:50:00
這法條告訴我們註冊請勿用真名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05-26 22:51:00
livehouse不都匿名發話XDD根本不用登入 就能再聊天室取綽號發話了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5-26 22:56:00
聽說公然侮辱要有針對特定人才有得告 純罵三字經無解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5-26 22:56:00
只要live house配合警察 就可以辦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5-05-26 22:59:00
可是公眾人物被罵有時候是陳述事實 被罵剛好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5-26 23:00:00
那被罵幹你娘低能的也算是剛好?
作者: gogo3333 (tk)   2015-05-26 23:10:00
警察有在管什麼通保法嗎 ?一樣跟慣例一樣申請啊
作者: a010204   2015-05-26 23:11:00
應該只有分想不想查沒有分查不查的到吧
作者: voyhanxu   2015-05-26 23:13:00
所以問候別人父母也算是陳述某方面事實嗎?
作者: Puye (PUYE)   2015-05-26 23:14:00
隔岸觀火就是爽 出來嘴砲本來就有風險 只是看有沒有智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