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大安區租屋的30多歲輕熟女,去年12月某1天夜晚,突然打電話給母親說遭到劉
姓房東襲胸,並說對方輕挑的問她「妳的胸部是真的還是假的」,母親聽聞後趕緊叫女兒
報案,當檢警介入調查卻發現,雙方有租屋糾紛,女子還積欠4、5個月的房租沒繳,因無
事證可以證明劉姓房東涉嫌性騷擾,因此處分不起訴。
女子指控,去年12月間,劉姓房東(50多歲)到他的租屋處內,與她討論未繳的房租該如何
解決時,涉嫌多次動手偷襲他的胸部,次數至少有4、5次,且房東不僅動手,還動口說「
妳的胸部是真的還是假的」,直到房東離開租屋處後,才趕緊打電話給母親,並報警處理
。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表示由於對方積欠4、5個月的房租未繳,他要求對方在去年12
月底前搬離,女子報案當天,他確實有進到她的租屋處,但只是在討論如何償還積欠的房
租,並未動手襲胸、甚至口出輕挑言之語。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在事發之後,女子還同意劉姓房東進到屋內,簽定租屋的切結書,事
後還為了一個249元的遙控器,要求劉姓房東還錢,但對於性騷擾一事卻隻字未提,顯然
與一般經驗法則悖離,另外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劉男有罪,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
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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