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28 13:00:16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銘言:
: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黃國書是如何找到山難者的
: http://www.keepon.com.tw/thread-1dbaaff3-17d8-e411-93ec-000e04b74954.html
: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303883464.A.537.html
: 然後從2007李俊生山難之後就一直有聲音要政府組一隻專業的救難隊
: 可看下面的新聞
: https://www.ptt.cc/bbs/sttmountain/M.1303461015.A.397.html
: 你不組一隻專業的負責搜救
: 每次山難就派一堆消防員大拜拜式的瞎打轉
: 反而更浪費國家資源 不過這道理我們政府是不會懂的就是
這讓我想起北京登山隊那件事,出事救援人員等待大部隊
但是有經驗的山友直接上切,三小時內完成一天路程當天找
失溫的女孩,不過還是救援失敗
不多扯了,黃國書他兩次找到人的經驗裡面其實有一個沒有講
出來的共通點
他不去找大部隊找過好找方便搜索的地方,也就是他是基於大部隊
以經搜救過的範圍為基礎,不在盲目找尋還是以推測方式撇除大部
隊找過沒找到人的位置,在根據資訊下去判斷,可能地點
甚麼意思?就是一些網友在批的說消防隊只會找好找的地方,既然這些好找
的地方都找不到人那鐵定不在這邊,那麼就是要擴大搜尋在根據相關細節
下去找
大家在批的消防隊辦事不力的原因其實恰好就是他能找到人的原因
大部隊和專業人員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可以省去專業人員不必要的浪費,好找給
大部隊但是艱困地方才留給專業,因此專業人員不用日復一日不斷蒐尋那些
依搬搜救人員可以處理的地方
但問題是,恰恰好這種搜救方式卻變成家屬提告的內容
講真的兩件案子如果沒有大部隊先處理過,你直接找誰來也是沒用的,不會因為今天
是更專業搜救人員所以更快找到
講真的還是快點調職或是辭職吧,在這樣下去有的賠了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05-28 13:02:00
不是有google earth可以找畫面定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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