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作者: dimensioner (dimensioner)   2015-05-28 13:07:04
補充一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0951
有疑慮可看這篇
如果覺得單篇不可信可以自己搜尋更多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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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啊
"不是搜救隊或搜救隊員的錯"
"是救難的機制有問題"
是整個危機處理的機制跟系統有問題
所以判國賠
因為國家受老百姓委託,領稅收來建立的救難機制 不建全 不完備
所以是國家愧對老百姓 需由國家賠償損失
這個邏輯不是很簡單嗎
救難人援再怎麼辛苦
做事的方向是錯的 方法是錯的
根本一點用都沒有 重點在於機制跟系統面上 有太多的問題存在
""重點不在於有沒有找到,重點在有沒有用對的方法找""
用對了方法 沒找到 沒有錯,只能說運氣不好
但是現在問題就在於救難制度根本漏洞百出 跟誰去救無關
這種制度面上的問題 是"國家" 要負責
另外一堆根本就沒搞清楚事實真相就在亂噓亂叫的我就不想說了
follow up一下就知道 家屬花在改善台灣山難救難機制早就不知道
那個賠款的多少倍了 賠款也全數做救難用途
不知道人家做的這麼乾淨有什麼好吵的 看看標題 跟著群眾心態
像猴子一樣起舞?
要發言之前也好歹稍微爬一下文
稍微了解一下來龍去脈, 一堆人光看標題就高潮發言完就閃了
這不就是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
難道要把這種風氣帶到再下一代?
※ 引述《OGCOGCOGCOGC (吉霸昏!!!)》之銘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山醫學院四年級學生張博崴,4年前到南投攀登百岳白姑大山失蹤,警消搜救51天一無
: 所獲,沒想到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張男遺體,且事後發現張男生前受困山區超過一個月,
: 遲遲等不到救援,家屬痛批國家山難救援機制完全失能,怒求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訴訟
: ,台北地院認定南投消防局有疏失,今判該局須賠張男家屬近267萬元,創下山難搜救不
: 力判准國賠先例。
: 張博崴父親張俊卿、母親杜麗芳、姊姊張舒涵到庭聽判得知判決結果,均眼眶泛紅,博崴
: 爸爸表示:「我們不會上訴,會把這筆錢成立基金會,與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安全的登山機
: 制,確保山友安全。」
: 張博崴是於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警消搜救51天找不到人,不料山友入山2天
: 就發現張男遺體,調查後認定張生受困30餘天等不到救援,最後失溫、脫水死亡,身旁還
: 留有遺書。事後張博崴父母質疑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
: 局及北市士林警分局等單位搜救不力,害死兒子,憤而提告請求國賠665萬元。
: 台北地院審理時,張博崴父母曾氣憤表示,國家山難救援機制貧乏,救援不力,加上公務
: 員心態,「搜救交差了事,事後修補數據」、「山難多是等死、枉死」,提告是希望政府
: 正視問題,張母也當庭呈上2700頁、逾100萬字資料給法官,表示是她1年多來研究國內數
: 百件山難搜救個案,以及德、英、美的搜救標準作業程序,還親赴南非找例證,結論是國
: 內山難搜救浪費資源、草菅人命。
: 法官認為,南投消防局沒有積極蒐集相關山難位置等相關訊息,搜尋人員也未深入搜索,
: 更沒有積極與山友比對相關資訊與資料,認定南投消防局疏失,僅判南投消防局要賠張男
: 家屬國賠近267萬元。仍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ZNozfL
: 5.備註:
作者: Riya520 (GO!!!!!!)   2015-05-28 13:09:00
獨自登山高難度, 和離開步道亂切 你怎麼不提
作者: xix (晃晃)   2015-05-28 13:09:00
持反面意見就說只看標題....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5-28 13:09:00
以後上山要先參加2小時的登山安全講座 考試及格才能去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28 13:09:00
本來就是媒體帶的風向
作者: lobaka   2015-05-28 13:10:00
你可以看一下wiki的國家賠償,再來推論。
作者: LLuchia (囧)   2015-05-28 13:12:00
持反面意見就是猴子? 又事實真相是什麼你知道?
作者: Riya520 (GO!!!!!!)   2015-05-28 13:19:00
那我今天放火把自己家燒掉, 也能要求消防隊賠償?
作者: LLuchia (囧)   2015-05-28 13:21:00
我還以為你認識家屬還怎樣的,原來只不過是花一兩個鐘頭得來的"真相" XDDD
作者: Probie ( )   2015-05-28 13:21:00
恩 別人都只看標題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3:21:00
以後爬山自殺失蹤都可以詐領國賠.....
作者: Zsanou   2015-05-28 13:23:00
花一兩小時去了解 ?會比第一線還懂?
作者: SuperUp (( ̄▽ ̄#)﹏﹏)   2015-05-28 13:24:00
這篇風氣帶到下一代才是問題
作者: Probie ( )   2015-05-28 13:31:00
那是你自以為我沒看 笑死了 我沒看我還推文幹嘛反正跟你不同意見就是嘴砲、只看標題
作者: dimensioner (dimensioner)   2015-05-28 13:32:00
歡迎針對本事件內容提出討論 ? 還是有困難:)?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3:33:00
就算救難體系/制度改了 試問法官如何判斷 完善沒問題了新救援體系建立 人就一定找的到 找到了一定不會死
作者: Zsanou   2015-05-28 13:35:00
你認為別人都沒看完那討論啥?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3:38:00
這件事因為法官的自由心証 影響非常嚴重 不能說為了降低山難發生次數是好事 而這樣判如何判定完善了!???以保障人民生命需要不斷提升救難品質/設備/人力/方式這代表沒有所謂"完美"的一天 要不然法怎麼會一直修
作者: xix (晃晃)   2015-05-28 13:44:00
唉呦,我花了整晚研究這樣有發言權了嗎?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3:45:00
有爬山的 愛冒險 自己要有隨時出意外的體認 所以自己要不斷強化 自身的專業/求生技能 不要出事了來怪東怪西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5-28 13:47:00
因為沒找到機制就錯,哀
作者: xix (晃晃)   2015-05-28 13:48:00
我也覺得你的這篇文挺廢的,如果是真的制度問題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5-28 13:48:00
不要再幻想改機制就能兩天找到人了,兩天找到人這是有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3:50:00
但現在卻是因為這事件在求償啊? 我完全認可伯崴媽對制度改善的努力 但我對他從一開始對於搜救不利靠北有意見是因為國家沒制度沒救到博威?還是博威根本沒發揮求生訓練成果???他為什麼下溪溝?為什麼不帶衛星電話?為什麼不帶生命標識? 連狼煙都不會放?但是現在牽扯到"國賠"!基本上以後用理由 會賠不完也不會因此而提高 登山者的自覺 反而讓有心者鑽漏洞
作者: kazh (KZ)   2015-05-28 14:02:00
推你一下 希望國家救難方面會改善
作者: Peaks3000 (匹克斯)   2015-05-28 14:02:00
賠不完的結果是 封山......都不准爬這世道什麼死人骨頭的錢都有人賺 有洞就鑽
作者: dimensioner (dimensioner)   2015-05-28 14:06:00
話說還沒有看到其他幾位噓文的人的高見呢 是否又跑去其他地方忙著推/噓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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