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GSH (Penny 希)
2015-05-28 14:33:14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把消防隊當神?因「搜救不力」登山罹難竟判國賠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山醫學大學4年級學生張博崴,4年前於南投攀登白姑山時失蹤,警消入山搜救51天仍一
無所獲,沒想到山友入山僅2天,就意外發現張男遺體,家屬因此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
,要求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訴訟,台北地院認為南投消防局有疏失,今(27)日判該局
需賠償近267萬元,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見山難獲國賠的案件,全案仍可上訴。
張博崴家屬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將不會上訴,會把這筆錢成立基金會,與政府共同努力
建立安全的登山機制,確保山友安全,並認為此次判決證明了「台灣司法有進步」。法官
認為,南投消防局並未積極蒐集相關訊息,也未深入搜索,認定消防局有疏失。
這個判決帶出了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消防隊的任務,應該是「努力」把人救出來,但這
個「努力」該怎麼判斷?當初家屬會提起訴訟,顯然是因為山友只花2天就找到遺體,消
防隊花了51天卻一無所獲,所以從家屬的角度來看,努力與否考量的是搜救時間和成果;
法院則是從資料蒐集、搜索深入的程度來判斷。
然而山難救援是非常困難的任務,首先,台灣的山非常多且彼此相連,要搜索的範圍非常
廣,而且很多路段都只能徒步進入,再加上受困者可能會移動,大大提升了救援的難度;
其次,若受困者已不幸身亡,遺體很有可能是在無法抵達的地方,例如懸崖下、瀑布或是
河流中,甚至是被土石掩埋,這又再度增加了搜索的難度。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因素要考量,舉凡天氣、能見度、山路熟悉度、人員安全等等,所
以在執行山難救援任務時,只能盡量把能做的做好,其他的就聽天命了。在這樣的前提下
,時間和成果很顯然不能衡量努力程度,至於法院提到的「搜索不夠深入」,是因為已經
知道受困者在何處,才會做出這種判斷,如果今天遺體在山下,消防隊衝到了山頂,一樣
沒找到人,但就會變成「搜索深入」嗎?更遑論資料蒐集這類主觀的判斷,在搜救任務中
,資訊貴在精準,而不在多。
台灣消防人力一向不足且業務繁雜,搜救及訓練不堪負荷,還要進行將近2個月的山難救
援,對體力是相當大的考驗,搜救隊中更有許多是義務前來協助的義消,如今卻因為沒有
成功把人救出來,遭到法院判罰,不但打擊消防士氣,更有可能讓有志之士打消投入消防
救災的行列,況且山難的發生,往往都是登山者未做好充足準備導致,將責任推給救難人
員,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ColumnNews.aspx?NewsID=77535&PageGroupID=9
作者:
Cum5566 (射惹ㄦ5566)
2015-05-28 14:34:00搜救隊六百人找51天0收穫 山青1x人兩天找到 問號
作者:
signm (sin)
2015-05-28 14:34:00可是51天是真的有點久欸
作者:
signm (sin)
2015-05-28 14:35:00當初為何不用手機定位?
作者:
eu3 (^^)
2015-05-28 14:35:00沒差國賠還是國家出錢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灣) 2015-05-28 14:35:00
司法這樣判對嗎 又不是沒有找
作者:
yuta02 (火車上面有鱷魚~)
2015-05-28 14:36:00幹你娘哩有本事要登山就不要人救阿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5-28 14:36:00
罹難著家庭背景八成很硬 不然怎麼可能這麼瞎
作者: drigo 2015-05-28 14:36:00
有沒有記者沒看過判決書內容, 就能腦補一堆的八卦?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灣) 2015-05-28 14:36:00
我記得明明有人勸他別單獨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05-28 14:36:00只能噓了
作者:
losel 2015-05-28 14:37:00貼鄉民開講文章幹嘛 這文章是專欄投稿
作者:
tym7482 (Max)
2015-05-28 14:37:00沒有前面51天去除大部分的可能地點,後面可以兩天找到?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5-05-28 14:37:00那當初山青怎沒去找 過51天才找
搜救隊很辛苦不是他們的問題 重點是後面系統一大堆缺失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28 14:38:00做到流汗 被嫌到流涎
作者:
iPad8 (哭哭喔)
2015-05-28 14:38:00死刁民 敢上山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國賠三小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5-05-28 14:38:00
山青會重複搜索前面51天搜的區? 所以本來就該53天搜到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28 14:39:00奇怪 沒有前面51天掃盲 你就派山青找呀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5-28 14:40:00亂帶風向
作者:
Rayio (Ray)
2015-05-28 14:40:00這記者完全不登原告給的資料是在寫心得嗎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05-28 14:40:00所以我說了 念法律的 一半頭腦都壞了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5-05-28 14:40:00司法有進步???...跟本貽笑大方
我覺得重點是2/27 報案。搜索隊3/4才開始問山友。4/1才開始找。是我有誤會什麼嗎?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05-28 14:41:002016不能再選法律系的誤國
作者:
newgpx ( .)
2015-05-28 14:41:00我買了51次威力彩都摃龜 有人買1次就中 阿就運氣問題啊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05-28 14:41:00
主政者治國不力造成經濟、薪資倒退,可申請國賠?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28 14:41:00救你家的就飽了,其他人都不用救了,我家孩子最乖了絕對不
作者: lsgqlsgq (lsgqlsgq) 2015-05-28 14:42:00
這樣就好啦,以後搜救隊無論找到與否都要比照國賠價位
自由頭版有列一堆疏失 真的很誇張 人就在上面白死說真的系統整個很有問題 放搜救隊在上面瞎忙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05-28 14:46:00消防隊搜到累成那樣,居然還被家屬告判國賠,鬼島就是鬼島
作者: beypola (瑪儂) 2015-05-28 14:50:00
問題是這根本不是消防隊的職責 沒有這方面的專長啊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5-28 14:50:00沒記錯的話,他遇難時不是只打給女友,而不是救難單位
講真的啦,自己愛爬就做好準備,要是消防員為了撿屍獨自爬危險的山真的有病
作者: Hooz (鬍子) 2015-05-28 14:58:00
國賠還是花人民納稅錢啊!
作者:
dukylai (隴齁逆~~~)
2015-05-28 15:12:00獨自登山真的很危險,應該結伴同行可以減少意外發生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5-05-28 15:30:00我覺得賠這個價錢可以啦,但以後有救到人的話請家屬一樣繳這個錢給所有的救難隊分可以嗎?
作者: h12312312366 (爾康) 2015-05-28 15:34:00
撿尾刀個概念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5-28 15:42:00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法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