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 2015年05月28日13:33
2.完整新聞標題:
「約聘」算侮辱? 國道收費員告律師誹謗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林姓國道收費員在新北地院打官司,請求確認與交通部的僱傭關係存在,開庭時聽到
代表交通部的柳姓律師稱她是「約聘」人員,認為她是正式職員,「約聘」一詞已損害她
的名譽,因此怒告柳姓律師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為「約聘」一詞在社會上不會造成
負面評價,今將柳姓律師不起訴。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自去年開始實行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解聘所有國道收費員引發抗爭,
上百名遭解僱的收費員多次走上國道、街頭抗爭,爭取工作權,也有人上法院提起訴訟爭
取權益。
1名林姓國道收費員,向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與交通部的僱傭關係存
在之訴,去年2月11日在開庭時,交通部的柳姓委任律師,在法庭指出林女為「約聘」人
員,林女認為她是正式員工,不是約聘人員,律師的說法讓她受辱,因此向台北地檢署提
起妨害名譽告訴。
北檢調查後認為,這件訴訟官司的爭論焦點本身就是僱傭關係,且「約聘」一詞在社會上
並不會造成負面的評論,認為柳姓律師並無誹謗的故意,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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