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酒駕多 警政署:自清機制更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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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
銓敘部提出去年公務人員受懲戒原因報告,最多是酒駕,且警察占大宗。警政署今天強調
,自清機制比其他機關更加嚴格,如員警涉嫌公共危險罪,一律移付懲戒,絕不寬貸。
銓敘部28日在考試院會報告「103年辦理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登記情形」,有224人受
懲戒,酒駕行為共52人,且以警察人員占大宗,有48人。
警政署表示,員警酒駕涉公共危險罪,除依法究辦外,並依公務員懲戒法即時移付懲戒,
其他行政機關多以自訂獎懲標準表懲處記過,警察機關絕對一律移付懲戒。
警政署解釋,因其他行政機關與軍事單位並未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不會納入統計
資料,所以數據顯示員警酒駕位居公務人員之冠,與事實有落差。
警政署公布統計數據,今年1月至5月28日止,員警酒駕33件,其中主動查辦17件。酒駕33
件與去年同期比較並無增減,但主動查辦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件。
警政署說,對防制員警酒駕不遺餘力,且從自檢、探訪、考核、輔導列管等各方面實施,
並強力要求各機關對員警酒駕案件發掘,會持續不定期查察員警駕照持有狀態,瞭解有無
酒駕情事,若發現均依規定追究,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