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初修法將六萬名私校教職員,納入公保年金保障,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將全台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不適用優存利息,
也沒有公保年金的「年金孤兒」,納入公保年金給付範圍,預估將有19000人受惠,
國庫每年支出包括保費、超額年金約2.5億元。
銓敘部初步規劃,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台糖、台水公司、財政部菸酒公司、印製
廠、台灣銀行人壽公司及金管會所屬、中央存保公司、駐衛警、中央銀行造幣廠等,凡未
支領月退休金或優存者全納入第二階段推動。
修正案明訂回溯條款,將自2014年6月1日起算,且排除中央民選公職及政務人員適用。
(黃信維/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529/619035/%E7%AB%8B%E9%99%A2%E4%B8%89%E8%AE%80%E9%80%9A%E9%81%8E%E3%80%80%E6%94%BE%E5%AF%AC%E5%85%AC%E4%BF%9D%E5%B9%B4%E9%87%91%E9%81%A9%E7%94%A8%E5%B0%8D%E8%B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