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判了謝依涵死刑之後..?

作者: tenins (maou)   2015-05-29 14:07:14
※ 引述《foolB (傻逼)》之銘言:
: 過沒幾天 報紙的社論專欄應該會出現這樣一篇文章:
: =====
: 《判了謝依涵死刑之後..?》
: 死刑,從來都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
: 因為簡單、快速,又可以適時宣洩人民的恐懼及報復情緒。
: 因此,為了挽回一點執政當局那低到不行的民意,死刑變成了特效藥。
: 政府這種背離歐洲潮流、無視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短視近利作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 一個殺人事件的背後,有諸多複雜的成因值得探討。
: 就像近年來預防醫學之所以興盛的道理一樣。
: 我們應該著重在平日的身體保健,避免疾病的發生。
: 而不是生病了,只想著吃藥打針開刀,而沒有去檢討為何會產生疾病。
: 再者,死刑永遠只會淪為國家的殺人機器。
: 對於江國慶的冤死,你們這些高喊反廢死的鄉民又作何感想?
: 只要有死刑存在的一天,就有誤判、冤獄的可能性存在。
: 殺人犯也是人,那是一個社會不可分割的共同體。
: 而這個社會成本,是存在於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必須共同承擔的。
: 我們既然反對殺人犯殺人,為何卻支持國家機器殺人?
: 反觀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在他殺了那麼多人後,挪威當局還是非常注重他的人權。
: 不但對於他的個人隱私保密週延,法庭上他的辯護律師也再三提出身心狀況評估。
: 最後我想說的是,殺了一個謝依涵,還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謝依涵出現。
: 不去檢討反省社會體制資源的分配不均,還會有更多的殺人魔出現。
: 再次重申:死刑,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 (作者為台灣人拳/司髮改革/國際特射組織基金會XXX律師)
其實廢死團體的論點一直都很奇怪,就只是單純反對死刑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更何況許多死刑犯背的不只是一條人命
如果廢死團體想證明死刑不對,他們應該主動去監獄當義工
或是去追蹤假釋的死刑犯回到社會上的情況,是否有真的改過自新
或著,廢死團體應該主動提供土地和資金,建立專收容重刑犯的監獄
這樣保證沒有人會再反對他們,畢竟犯人都是靠你我納的稅養的
這幾天有個426把男友大卸七塊,寫了幾張悔過書就免死了
當這種人出獄後,廢死團體願意提供這樣兇殘的人工作機會嗎?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下廢死團幫更生人做過什麼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5-29 14:10:00
我可以,他們義務幫死刑犯辯護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5-29 14:10:00
他們會寫幾萬字的廢文,然後辦幾場演講裝作很會
作者: forever23   2015-05-29 14:15:00
廢死可以阿 可以流放到外太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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