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讀法律的到最後都會覺得人是理性的
身為萬物之靈怎麼可能會去犯罪呢?
人會犯罪必然是有一個可以合理解釋的原因
而這樣的原因往往很複雜並非能完全歸責到個人
也因此如何去找出原因並加以矯正才是理性的做法
但這種不過就是幾個世紀前的自慰思維
幾個世紀前人類文明開始飛躍性的成長而導致的一種錯覺
自我感覺良好覺得人定勝天才會覺得人是完全理性
能夠與他們所看不起的禽獸不同
但事實上、既然這麼崇尚理性就該知道
人不過也只是動物的一類而已
有的動物比較像人、當然也會有人比較像動物
要不然人類是怎樣進化出來的?
而自然界也不乏進化後又退化的實際案例
而這些犯罪者其實就不過只是退化的例子
被淘汰才是符合自然法則
結論就是法律人的理性只有半套才會有這種作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