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gasol (無)》之銘言:
: 廢死聯盟有很多律師
: 很多法官也反對死刑,警政署有統計過,台灣故意殺人的殺人犯,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期徒
: 刑的遠比判死刑的多很多
: 不管是台大政大等公立大學法律系或私立大學法律系的教授或學生,好像是以反對死刑為
: 主流意見
: 很少聽到台灣的法律系教授或學生,說他是支持死刑的
: 請問有 反對死刑是台灣法律人主流意見的八卦嗎?
: thx
因為憲法根本沒授權政府可以執行死刑
這是實務界不願承認的真相
憲法23條只說可以”限制”基本權利
你把人槍斃了可不是限制而是剝奪
政府侵犯人民基本權利而沒有憲法基礎
在民主國家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任何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有這種意識
實務上如果對死刑有必要當然是可以
但你要改憲法23條讓政府可以剝奪人民基本權利
那嚴重性可不是幾個殺人犯可以比的
不用會法律都知道歷史上死最多人
都是政府濫用權力造成大屠殺
套用鄉民對死刑誤判的邏輯
就是寧願讓幾個殺人魔不死
也不要讓政府有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力
然而現實上台灣人很聰明
故意忽視憲法明文還釋憲說沒違憲
如果限制跟剝奪分不清楚那法律系也不用混了
可是大法官就很有政治sense的做成解釋
就算我們忽視憲法回到法律層次
你不可能只槍斃鄭捷跟殺女童的
個案就是個案,你給政府權力不是只有個案
前陣子靠中國的證據就判死刑你同樣要接受
鄉民如果不從個案抽離來探討死刑問題
永遠就會跟著新聞一下支持一下反對
大部分的討論都是落在這種迴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