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女童割喉犯可能十年以內就出獄?

作者: GGGGYYYY (嗯嗯)   2015-05-30 11:31:27
非常可能啊 大家都忘了之前的新聞了嗎?
有個殺人犯也是殺害十歲女童 而且還是殺兩個十歲小姊妹
被判無期徒刑後又改判十二年 後來假釋出獄 只關了六年
殺了兩個十歲女童 只關六年就出來了 你覺得這個割喉變態會被判死刑嗎?
出獄後又假裝是檳榔攤老闆應徵檳榔西施 把應徵者活活打死
殺了兩個十歲女童 不但沒判死刑 假釋出獄後還又殺了人 這就是鬼島台灣
台北縣警方上午在板橋三民路上的一處租屋處,發現一具女屍,全身有多處刀傷,清查
後,發現嫌犯是一名陳姓男子,目前已被逮捕;警方調查發現,陳姓男子在92年時,也
曾殺害棄屍過住在板橋的一對劉姓姊妹,減刑出獄後,又再度犯案,利用報紙刊登求職
廣告,殺害一名72年次的林姓女子。
命案現場就像一間殺人密室,擺滿了球棒和木棍,看不到任何的家具,只有三間用木板
格成三間,門口旁的紙箱,牆壁,血跡斑斑,只要拉下鐵門,根本沒人知道裡頭發生什麼
事,嫌犯行兇後,還將被害人拖到房間內,用棉被覆蓋,手法兇狠無情。
這個月10日,陳姓嫌犯以一個月一萬一千元的代價,租下板橋三民路這間公寓一樓,說
要和朋友一起開手機店。還在報紙上刊登求職廣告,不過仔細看,裡頭項目卻是五花八
門,有應徵護士,也有檳榔西施,甚至還自編了一套教戰手則,27歲的林姓女子,不疑
有他,打電話求職,還和陳姓嫌犯相約見面,卻不知自己已經一步步踏進死亡陷阱。
拿出球棒就往林姓女子猛砸,對方當場斃命,10月20日,被害人失蹤,2天後家屬向警方
報案協尋,透過通聯記錄,警方懷疑陳姓男子涉有重嫌,23日終於突破心防,嫌犯坦承殺
人,只是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犯案!
民國92年,住在台北縣板橋的一對10歲劉姓姊妹,在住家附近失蹤,警方發佈協尋,最後
在華中橋下發現兩人遺體,當時殺人的兇手,也是他陳昆明。
落網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最後改判12年,98年減刑出獄,以為他會洗心革面,重新
做人,沒想到竟然再度殺人,儘管警方第一時間破案,對於家屬而言,卻是難以撫平的傷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5-30 11:32:00
鬼島 不意外
作者: fq1l4i   2015-05-30 11:32:00
台灣司法 七擒七縱 但服其心足矣
作者: nepenthes7   2015-05-30 11:32:00
廢死表示高興 犯人獲得了人權
作者: helloman (.......................)   2015-05-30 11:32:00
多殺幾個殺膩了就不會再殺了 幹 這是可教化的解釋嗎?
作者: nepenthes7   2015-05-30 11:33:00
人權就是讓殺人犯擁有再殺人的權利
作者: ClassicLayla (楊梅渡邊謙!報到!)   2015-05-30 11:33:00
吠死:不管啦,反正社會就是有責任教化他
作者: baiya   2015-05-30 11:33:00
法官:我不想殺人,判輕一點 可以積德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5-30 11:33:00
在他退休殺不動人之前,還要多犧牲幾個女孩子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5-05-30 11:33:00
廢死表示溫馨 又拯救教化了一個殺人犯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30 11:34:00
其實在外國也差不多,不是台灣特有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30 11:34:00
死刑=再犯率0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5-05-30 11:34:00
這種的不斃掉 也應該轉到精神病院 不應該直接回流社會
作者: g54fu0   2015-05-30 11:35:00
鬼島CP值最高的果然是殺人
作者: nepenthes7   2015-05-30 11:35:00
沒差阿 我家人被這種人動到的話我就殺法官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5-30 11:35:00
如果有精神病 , 本來就會判強制治療, 這有法源依據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5-05-30 11:35:00
明顯有精神障礙 字典裡沒有悔改這兩個字
作者: skymay0323 (may)   2015-05-30 11:35:00
以前是以前 但現在還是這樣 司法必須改革 可悲
作者: konner (konner)   2015-05-30 11:36:00
好的可以跟外國人一樣,不支持、不好的我幹嘛跟外國人一樣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05-30 11:37:00
性侵犯再犯率那麼高 台灣司法還是給他假釋
作者: MSchumi   2015-05-30 11:37:00
在台灣被判死刑且執行 堪比兩岸統一可能還困難
作者: cashko   2015-05-30 11:37:00
不知道法律人中誤國的有多少比例
作者: codehard   2015-05-30 11:39:00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啊 亂判也沒事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5-30 11:39:00
大家請繼續支持蔡英文廢死喔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5-05-30 11:40:00
這就是法律系 一堆低能兒
作者: ssjazz2003 (一芥草民)   2015-05-30 11:53:00
阿扁沒殺人還關比較久 摳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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