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很多殺人命案,相信很多人都非常的痛恨,接著要不要廢死的議題又出來討論,
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
先來說如果是廢死的話
(1) 有人認為現在全世界都提倡廢死,所以台灣也要跟進,但是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
觀念,別人可以不代表你也有辦法有效執行,除非你提出一套真的可以減少殺人事件的辦
法,不然要廢死 ,洗洗睡吧!
(2)想廢死的人說,因該尊重人權,不因該以暴制暴,重點來了,首先兇手都不尊重別人
了,為何我們要反過來尊重他?將心比心的概念好嗎?!
再來討論維持有死刑的話
(1)現今台灣存在著死刑,但在我眼裡根本是假象罷了,一堆死刑犯被關在牢裡,除了可
能少數者可能有疑慮,但多數者事實就是有犯下罪行,因該早早就得槍決,而不是一直關
他們,這樣死刑的罪行意義何在?關久了有可能又會判輕罪行,這樣對受害者及他們家屬
該如何解釋?這樣等於是二次傷害好嗎?
(2)像最近的這些殺人犯事件,兇手都自首,可是法律卻規定自首可減輕其罪行,這點因
該必須排除對於蓄意謀殺的這項犯罪,他們竟然是故意的就沒有必要原諒,還有一些甚至
會裝瘋賣傻以減輕罪刑,真的非常可惡!
雖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是我非常痛恨這些只會欺負弱小無辜的人!
結論:牛牽到北京終究還是牛,真正會殺人的人,你再怎麼跟他說他根本不會理你,搞不
好會動怒傷害你,所以該判死的就得果決的執行。
最後希望台灣會更好,從你我都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