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haha99那篇亂扯的居然就有人信民進黨版赦免法修正條文不是廢死喔?
程度就到看新聞解讀?你們看過草案了沒有啊?
http://goo.gl/sWXnx3
我直接貼草案內容:
赦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
受死刑、無期徒刑宣告之人,本人或配偶、三親等以內親屬,得以書面向總統請求特赦、
減刑及復權,並得委任律師代理為之。
受死刑、無期徒刑宣告之人,執行機關應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關於赦免請求之
程序。
受死刑宣告之人請求特赦或減刑者,於總統以書面拒絕其請求前,執行機關不得執行。
赦免之請求,每任總統任期內,經總統書面拒絕請求後,不得更以同一原因請求赦免。
增訂第六條之二
總統府應邀集赦免相關機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等代表至少九人,就受
死刑、無期徒刑宣告之人特赦、減刑及復權之請求,並向總統提出赦免與否之建議,其
組織規程,由總統府定之。
前項代表聘期二年,由總統聘請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擔任之,學者、專
家、民間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第一項之建議內容及代表名單,應主動公開。
增訂第六條之三
前條代表經決議認有必要者,得為下列行為:
一、請主管機關到場說明。
二、向法院、檢察機關或行政機關調閱卷證資料。
三、訪視關係人、受刑人及其代理人。
四、邀請被害人或其二親等以內親屬,到場陳述意見。
五、舉行聽證,徵詢各界意見。
看不懂法條意思的沒關係,我直接解釋重點。
第六條之一就是死刑犯可以透過律師代理向總統以書面提出特赦或減刑之申請,
然後總統尚未准駁以前,應暫停死刑之執行。
也就是說,縱使死刑犯經過無數次的發回更審、再審或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最終還是死刑判決確定,還能向總統提出特赦,總統拒絕以前,不得執行死刑,
這代表什麼?代表的是只要總統一個人就可以決定死刑存廢,
甚至總統不必表態我支持廢死與否,只要消極讓律師申請特赦的文書躺在總統府,
就達到實質廢死之目的,外節質疑為什麼不准駁,總統可以說必須審慎考量就可以,
反正四年八年很短,一下就拖過去了。
只要修法通過,再讓民進黨總統上台就可以擋住死刑執行了,
地院、高院、最高法院N個法官算什麼,律師丟個申請書給民進黨總統就好了。
第四項更屌囉,前任總統駁回申請沒關係,只要選上下一任總統又可以敗部復活,超爽。
第六條之二及之三,是讓廢死團體、廢死學者、廢死專家可以進總統府跟總統開會,
給總統應不應該給死刑犯特赦或減刑之實質建議,雖然該建議不必然拘束總統,
但只要總統消極不為許可或拒絕,實質上還是等於廢死。
第六條之三更誇張了,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可以調閱任何卷證、訪視任何相關人士,
還可以叫主管機關過來拉正唷,比什麼北市府廉政委員屌太多,潮爽der。
這種草案還能護航不是廢死? 啊不就好棒棒。
※ 引述《deenband (菊)》之銘言:
: 這就之前在FB還有LINE流傳的圖阿
: http://imgur.com/gehTDlg
: 現在還拿來冷飯重炒
: 不是消費死者是什麼?
: 一個立委竟然拿這種網路文章來混淆視聽
: 轉錄打臉文
: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Gossiping
: 標題Re: [爆卦] 民進黨廢死立委名單
: 時間Tue Mar 24 15:52:3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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