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momo (elMo)》之銘言:
: 老實說我不太支持
: 因為咡說還會打麻醉,而且鄭捷這
: 種的,明擺了就是想吃子彈。
: 我覺得死之前要讓加害人感受一下
: 被害者的痛苦。
: 這樣才有威嚇效果吧?
: 做這些事的人都不怕死還想拖人水下水
: 直接死刑有點太對不起被害者了
: 如果像新加坡那樣先甩個60下
: 再補一顆,雖然會受到國際的譴責
: 但這種新聞一出來,我覺得會有用
: 人權這種東西是保障每個人的安全
: 下才有吧?都做出這種畜牲的事了
: 你還跟他談什麼人權…
: 用最極端的做法,才治得了極端的人
其實廢死很簡單的論點就是人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這就是人跟動物的區別
你說他可以殺人,我們為什麼不能殺他?
發現盲點了嗎?他殺人,你也在殺人
用錯誤來解決錯誤並不會讓錯誤消失
大家不妨先想想自己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麼?
大部分應該都是希望以暴制暴
可是法律的目的是用來矯正,而非殺戮
否則法律也不用進化了,直接那套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好
只能說台灣各種配套不足,廢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世界廢死會形成潮流,不是沒有原因的
對阿 等配套措施完善再談FACE 現在還是讓他們死吧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5-05-30 16:32:00
那錯誤要怎樣消失阿 嘴砲嗎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32:00法國民調過半數仍宣布廢除死刑. 潮流? 你確定?
作者:
siahlin (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2015-05-30 16:33:00隨機殺人的不死 可能下一個死的就是你我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33:00潮甚麼潮? 此外再犯,又不要國賠啊? 還是活該倒楣?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5-30 16:33:00沒有盲點阿 依據正當法律程序 人民授予的公權力被判死這跟被兇殺死的根本是兩回事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34:00還是廢死的人負責? 潮流錯誤的比比皆是,例如文化大革命,當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5-30 16:34:00如果是民主國家 反而不用擔心判死的正當性及合法性問題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5-05-30 16:35:00
廢死廢物來跳針了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35:00時夠潮吧. 現在是怎麼批評的? 潮就是對? 有想過嗎?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37:00事實是民調一出,潮? 還是騙人用的?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5-30 16:37:00至於可能出現的誤判 被冤枉的問題 就是加強檢警院的水準
作者:
f544544f (夢*像毛毛雨,降雨量太ꐳ)
2015-05-30 16:37:00支持廢死 應該要判虐刑!讓兇手求死不能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5-30 16:38:00殺的是被定罪的罪犯 被殺的是一般人 受害者 怎麼會一樣
作者: a1chemy (QQ) 2015-05-30 16:38:00
不意外阿 支持死刑的鄉民一個比一個兇殘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5-30 16:39:00你說的是基督邪教的那一套人非全能非神不能決定生死的那一套,林北不信那個,林北信的就是以眼還眼那一套
作者: a1chemy (QQ) 2015-05-30 16:39:00
各種鍵盤虐囚方案都跑出來了
作者: LDY97 (1/2mv^2) 2015-05-30 16:40:00
死刑犯不是被人殺的 是被法律殺的
鍵盤虐囚,哎呀好兇殘阿 殺人犯出獄再殺人,可教化喔
潛在犯很多,希望他們支持的死刑招呼到他們自己啊ㄎㄎ
作者: a1chemy (QQ) 2015-05-30 16:43:00
潛在犯看PTT的話八成又要多幾次這種事件
作者:
sai1268 (....)
2015-05-30 16:43:00法律是用來跟你說你做錯了要給你相對的懲罰
面對龐大情緒壓力ㄏ,社會大眾認為思考問題原本太困難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5-30 16:44:00等貴官的直系尊親屬或妻女被像最近新聞那樣時看你會不會改口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5-30 16:44:00所以支持廢死的都是在等廢死之後放心犯案,應該是這樣沒
作者:
hihi29 (無)
2015-05-30 16:44:00主張廢死的 多出去走走吧 別整天抱著理論無濟於事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5-30 16:45:00他殺的是沒罪的人 我殺的是有罪的人 意圖混淆?不意外啊 廢除死刑的一個比一個聖人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48:00法律從來不是正義,只是統治,安慰用的.法律是婊子還貼切的.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5-30 16:48:00帽子都很大頂 遮羞布阿 滿足自我正義阿XD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49:00此外不知你家人被虐殺致死時. 依然保持同樣心態? 有趣了.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5-30 16:50:00我有說過法律是用來殺人的? 廢死邏輯果然超強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50:00更有趣的如果兇手當場嗆聲就是我殺,法律不會判我死刑.不知你會不會又是另一種態度? 很有趣.
作者:
berryc (so)
2015-05-30 16:51:00嗯改用極刑來代替,把人渣的四枝砍光留個頭 關起來餵養也能確保他沒能力再殺人 這樣不錯吧?
作者:
siahlin (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2015-05-30 16:52:00因為未知 所以很多事賭不起 沒遇到 總覺得離自己很遠吧
作者:
berryc (so)
2015-05-30 16:52:00早期有些刑罰如把小偷手剁掉,雖然很殘忍但也不是沒道理可以確保他不會再犯 (手被剁掉你用嘴偷?)
作者:
cosy22 (握壽司)
2015-05-30 16:53:00死刑是殺人嗎?是除蟲吧!
作者:
berryc (so)
2015-05-30 16:53:00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是為了滿足受害者(家屬)的復仇心理如果是,就會請家屬來執刀..有嗎? 古代也沒有這種事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54:00如果你確定你的想法沒錯. 希望事情真的發生在你身上
作者:
berryc (so)
2015-05-30 16:54:00不管怎樣起馬這可以100%確保他不會再殺下一個人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6:55:00就不要變成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畢竟信念堅決也是一種能力.
作者:
berryc (so)
2015-05-30 16:55:00殺人者不判死 (冤案這裡不討論)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他不會再殺人?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5-30 16:56:00我哪句話說了法律是給我殺人用的? 回答一下好嗎 廢死腦弱廢死邏輯
作者: a1chemy (QQ) 2015-05-30 16:59:00
支持法律判死刑=支持法律殺人啊 有事嗎?
作者: wars0818 2015-05-30 17:02:00
照a1的邏輯不就支持費死=支持加害者殺人= =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30 17:03:00因果上來說,沒錯.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5-30 17:05:00支持法律判死刑=法律是給我殺人用的 腦弱廢死邏輯意圖混淆+無腦抹黑 廢死聖人真高尚
作者: ZismorethanB (利大於弊) 2015-05-30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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