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退伍老兵李師科以「對現狀不滿、對現實不滿」為由
先是殺警奪槍,經計畫後前往古亭土地銀行
犯下台灣第一起銀行搶案
追緝途中,檢警還刑求逼供,逼死了一個冤枉的王迎先
最後逮捕歸案,依懲治盜匪條例治罪唯一死刑,上了軍事法庭
很快就送去安坑槍決
當時報導出來,全國轟動,大家認為此一罪犯伏法
小鎮村又可以回到和平,感謝飛天小女警
但事實不是這樣
反而開啟了大搶劫時代
1982、1983從搶銀行進展到搶運鈔車
搶錢之外,唯一死刑的擄人勒贖也蓬勃發展
到了1990年前後,著名景點更是出現了「抽戀愛稅」
隨著解嚴,懲治盜匪條例廢止之後,結夥搶劫已經不是死刑、也不用上軍事法庭
為何台灣沒有進一步變成大海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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