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廢死,但不專業也沒什麼法律知識,就我所知來討論一下。
※ 引述《Zongsheng (Zongsheng)》之銘言:
: 廢死幾個理由
: 誤判、終身監禁、無法嚇止犯罪、對家屬無實益,可勞役賠償
: 往下之前,先說終身監禁,請問,請問有沒有逃獄可能,機率低有沒有可能?
: 廢死:死刑有可能誤判
: 我先講結論
: 鄭捷,現場殺人
: 你們同意鄭捷死刑對吧?
: 什麼?不同意?
: 所以你們反對死刑跟誤判一點關係都沒有
: 不要再喇叭別人,我看了很想吐
: 事實就是你們不是因為誤判而廢死
: 而是因為反對而反對,因為廢死才拿誤判來合理化自己廢死的理由
: 懂?
: 很重要再說一次
: 就算是鄭捷這種眾目睽睽殺人的,你們一樣廢死
: 所以廢死跟誤判一點關係都沒有
: 不要再喇叭別人,OK?
: 這是第一點
這邊你談的是個案,
廢死方談的是整體制度,認為有死刑就會有「誤殺」的風險(不只是誤判)。
就像醫生開藥,藥物存在副作用,但不一定會發生每個使用者身上。
廢死並改用終身監禁沒辦法改善誤判沒錯,
但可以「降低誤判發生時的嚴重程度」。
而且可以在某個程度上補償被誤關的情況,當然失去的光陰是回不來了。
這就像大樓會安裝逃生設備、會買火災保險,
這些有沒有助於防止火災發生?沒有。
但火災發生的時候,逃生設備有機會讓多一些人逃走,保險可以拿來賠償。
: 第二,死刑從判決到執行有多困難,有多少程序要走,我就不用多說了
可能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困難,有多少法官被認為是恐龍法官?
看看去年對杜氏兄弟的法院判決裡是怎麼形容中國法治環境的?
「惟大陸地區已於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間,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嗣
於西元一九九六年又對上述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與保護人
權,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
方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
中國法治有像這判決一樣這麼值得相信嗎?
除此之外,盧正案、鄭性澤案、邱和順案等等都有可能是冤案,可以查查。
: 第三、是人就有可能誤判,但我們已經盡最大努力讓他比率降到很低,更何況是死刑
: 誤判,如果誤判關了幾十年出來跟社會脫節,出獄後自殺的呢?
: 那是不是我們乾脆也不要法律審判了
: 因為你誤判就有可能有無辜受害者,而人沒辦法做到完美
: 比例問題,不要無限上綱,再說一次,不要無限上綱
: 因為正確判決執行槍決伏法的比誤判死刑伏法的多出太多
: 喔,對,你說就算機率低也是一條人命
: 像我說的,你誤判關幾十年也有可能害死人
: 也不要監獄了,都不要關最好
誰盡了最大努力?就我所知,去研究死刑判決問題、救援冤案的,不少都是支持廢死的。
冤獄平反協會的成員也有與廢死聯盟重疊。
至於支持死刑者在改善誤判方面的付出我實在沒怎麼聽說,有人能提供嗎?
誤關當然可能關死人,但也還有機會救,誤殺就真的救不回來了。
其他就像我上方提的,減低損害嚴重程度、還可以給予某些補償。
蘇建和等人長期被關,但他們還是想活著出來。
被誤關的無辜者是否想死,不應該由旁人決定。
: 廢死:死刑可以用終身監禁替代
: 這是我聽到最好笑的
: 不要再騙人了,謝謝
: 民眾有一部分確實是害怕假釋
: 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確實是達到與社會隔離效果
: 廢死說死刑誤判機率再低也是一條人命,不容任何差錯
: 喔 可以換我說了嗎
: 記得不久前高雄大寮監獄逃獄事件嗎 雖然沒有成功
: 記得台灣有位脫逃大王嗎?成功逃獄不只五次
: 死刑誤判機率低是也是一條人命
: 那終身監禁逃獄機率低呢?
: 死刑誤判不容任何差錯
: 那你他媽我也要說終身監禁逃獄不容任何差錯
: 執行死刑最多就人命一條
: 但逃獄再犯那很可能就不只是一條人命喔
: 利跟弊你會抉擇嗎? 死刑 Z > B 懂?
: 再說一次,不是隨便死刑欸,從判死刑到執行就很困難了,
: 更何況一般殺人還不一定會判死刑喔
: 那你就知道這些會被判死刑的是什麼樣的人了
就先不管其他,來看誤判數據好了,以美國為例。
冤獄平反協會的文章:
(http://www.tafi.org.tw/about-2.php)
「司法弊病及司法冤案不勝枚舉,被錯殺的江國慶以及差一點被冤判執行死刑的蘇建和等
三人,都只是冰山一角。美國的司法制度完善,素為人所稱頌,惟該國的「無辜計畫」(
Innocence Project),至今已經以DNA證據平反了超過300 人的冤案。只要有審判,就一
定有誤判,各國皆然,只是比例高低之別。根據美國的實證研究,刑事案件誤判率至少1%
,甚至有認為高達5%。如以此數據為參考值,則台灣現存受刑人中,恐有579至2,896 人
受有冤獄之虞。」
大概是1%到5%。關於死刑的誤判率也沒有比較低。
另一篇介紹美國冤獄平反組織的文章:
(http://www.tahr.org.tw/hsichih-trio/?p=308)
「在一九八○年代末、九○年代初之時,美國掀起一波研究刑案誤判率的學術浪潮,許多
大規模研究報告紛紛出爐,例如密西根大學研究一九七三年至一九八九年的死刑案件後,
研判大約有二.三%死刑是誤判的;Seton Hall法學院研究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九年的死
刑犯,有三.三%至五%應該是無辜的;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美國司法部和參議院委託哥
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行的研究,該研究指出,美國在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九五年間的4,578件
死刑判決中,約有七%死囚是清白無辜的。」
號稱先進的美國都有至少1%的誤判率,高可達7%。隨著科技進步、DNA技術發展,
被證明是冤獄的誤判應該會越來越多。
那台灣的誤判率呢?會比美國少嗎?
在威權黨國體制仍然有一定勢力、長期戒嚴人治的台灣應該是只高不低吧。
相較之下逃獄成功又再犯的比率有多少?有多到1%嗎?
我查不到,看有沒有人可以提供吧。
: 廢死:死刑無法嚇止犯罪
: 不要用話術騙人,故意話只講一半
: 反過來說,廢死也無法嚇止犯罪
: 廢死自己很清楚,有些研究廢死犯罪率下降,有些研究廢死後犯罪率上升
: 但廢死只講下降不講上升,跟直銷差不多的詐騙手法
: 很重要再說一次,死刑或許無法嚇止犯罪,但廢死同樣無法嚇止犯罪
這就要和上面說的誤判連結啦,單獨說雙方都無法嚇阻犯罪,無法支持死刑。
但根據比例原則,可以支持廢死。
因為死刑對人的侵害比較高(剝奪生命權、誤殺比誤關嚴重),
因此如果死刑的功用沒有比終身監禁高,終身監禁可以達成同樣的效果,
那就不應採用死刑。
就像如果有兩種藥物治病的功效差不多,那一定是選副作用比較小的那個。
: 廢死:死刑無法讓家屬得到慰藉,人死不能復生
: 一樣是詐騙手法,犯人死刑槍決或許是無法讓家屬因此更快樂
: 但是! 沒有死行槍決卻讓家屬更痛苦!
: 了解? 執行死刑是不會更快樂,但不執行會更痛苦
: 故意說不會更快樂來欺騙會更痛苦的事實
: 所以,不要再拿話術騙人,謝謝
: 喔,或許你會再找到一兩個受害者家屬來說他也支持廢死
: 但我已經說過不要再用直銷手法騙人
: 你要這樣比,那來做調查,受害者家屬看是支持死刑多還是廢死多
: 懂?
我的認知當中,在台灣死刑大概真的能比終身監禁對部分家屬多彌補一些痛苦。
不過感情雖然很重要,但刑罰終究不是用來彌補人的感情的。
刑罰的目的在於嚇阻、應報、教育,彌補感情不在其中。
那要靠後續的社會支持來幫助受害者家屬走過傷痛。
: 廢死:死刑無法嚇止犯罪,應從源頭管理,追蹤,檢討社會責任,檢討家庭校園教育
: 對,都對
: 但是一樣那句話
: 你不要再用詐騙集團話術騙人
: 這兩者並不衝突
: 執行死刑,跟從源頭管理追蹤,改善家庭校園教育,balabala等等
: 沒有衝突
: 兩者可以並行,謝謝
: 打到這邊看到電視廢死大將說如果死刑如果可以解決問題
: 為什麼鄭捷判死後類似事情一再發生
: 笑死我 這叫大將
: 你連基本邏輯觀念都沒有
: 我這點就打臉打到你腫起來
: 廢死聯盟到底還有什麼論點阿
: 我不管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 都只能看到廢死聯盟理由只有一個
: 就是我想廢死
: 阿 為什麼 ?
: 沒有理由 就是想廢死
: 因為說的理由都是歪理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如果只有形式上廢除或保留死刑,與社會改革的確關係不大。
但我認為死刑的存在會把人畫出一條該死與不該死的界線。
宣稱某些人不值得活下去、殺死他們無罪。
這個思維和殺人犯的思維好像差不了多少。
大部分支持死刑者的原意不是如此,但會造成誤導,讓某些人覺得殺人是可行的,
甚至認為某些人該死、殺人是正義的。
這種狀況可能變成很糟的情況,例如某些印度村民燒死被強暴的女孩,
認為這合理正義,他們只是殺死該死的人而已。
用殺人的方式回報殺人,也許只會出現更多模仿犯而已。
死刑的存在是提供一個廉價的方法,
把某些人從世界上抹除。
有人知道這無助於社會改革,會再去檢討促使殺人者生成的社會原因,
但也有許多人覺得沒判死刑就是殺人者出現的根源,
國民黨也樂得用死刑來帶風向,只提出更重的刑罰、對社會更多的管控,
並用攻擊廢死者來轉移社會問題的檢討。
相較之下有多少人在檢討社會結構呢?
死刑判決下達的時候感覺大快人心,得到撫慰,
但這個止痛藥的效果很容易讓人忘了傷口還要治療。
從一年前的捷運隨機殺人到今天,社會問題有了多少檢討改善?
我看到被檢討最多的,是廢死聯盟。
最後廢死還有一個論點沒被談到。
那就是是否應該賦予國家決定生死的權力。
這和警方阻止現行犯殺人所以開槍射殺的情況不一樣,
死刑針對的是被關在牢中、並無立即危險的對象剝奪生命權。
支持死刑,就等於同意國家可以在非緊急狀況殺死國民。
權力放出,要收回來可就難了。
用得好也許就像美國,但美國仍有誤判的問題,司法上種族歧視的情況也為人詬病。
但不能只考慮死刑被用得比較的好情況,也要考慮到濫用帶來的危害。
用得差就如中國北韓,淪為國家去除異己、實行恐怖統治的工具
那台灣死刑用得最多、執行最快的期間是哪個時候?
就是白色恐怖時期。
而當時統治台灣的政黨被消滅了嗎?經過轉型正義了嗎?
沒有,他們到現在還在執政,就算明年下台也難保之後不再上台。
還記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嗎?
就算要支持死刑,在司法充滿問題的情況也有危險性。
基於以上理由,我不敢把掌控生死的權力交給政府,我支持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