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歲男童遭撞爆頭身亡 車禍影片曝光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5-05-31 13:20:14
※ 引述《OGCOGCOGCOGC (吉霸昏!!!)》之銘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兩歲男童遭撞爆頭身亡 車禍影片曝光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youtu.be/OUFDzqLrmI4
: 基隆昨夜驚傳死亡車禍,一名年約兩歲的男童,過馬路時遭高速行駛的車輛衝撞,頭顱破
: 裂死亡。肇事駕駛事後被帶回派出所,訊後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 網友認為,一個大人帶3個小孩上街,真的很危險;手裡抱著一個,無暇顧及另一個,導
: 致悲劇。也有網友說,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並無違規,是駕駛車速太快又未禮讓行人,要負
: 最大責任。(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相關新聞連結:驚傳死亡車禍! 2歲半男童頭顱破裂身亡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reHmdd
: 5.備註:
: 阿姨責任 成 駕駛責任 成
:  ̄  ̄
駕駛有錯
家長也難辭其咎
你帶小孩過馬路時應不應該注意? 應該注意
能不能注意? 你已將擋住小孩一次了所以可以注意
有沒有注意? 有注意的話小孩就不會被車撞了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導致小孩死亡
過失致死GET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1:00
開慢點就好了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21:00
九個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1:00
幫補 路考達人會跳針斑馬線無敵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5-05-31 13:21:00
等等會有人說你在檢討被害者 然後拿印度強暴做類比
作者: jupei (沛)   2015-05-31 13:22:00
那個開的太快了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5-05-31 13:22:00
本來法律就規定行人有優先路權,樓上才在跳針吧
作者: ct0304   2015-05-31 13:22:00
台灣駕駛一堆不理禮行人的一堆..還覺得自己開車大家都要讓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5-05-31 13:23:00
看影片駕駛一定超速的 不過家長也要付責任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5-05-31 13:23:00
先看我原文的推文再來說我跳針吧ZZZZ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3:00
事實就是斑馬線無敵阿...不然你去撞撞看 一定你輸
作者: NaouZ (W3ME)   2015-05-31 13:24:00
檢討被害人模式: 命是自己 der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5-05-31 13:24:00
台灣駕駛 大多沒有禮讓行人觀念阿 自己走在路上要小心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5-31 13:24:00
在台灣只有台北會開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罰單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4:00
你去斑馬線開無敵來看啊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31 13:24:00
在台灣駕駛最大,都行人在禮讓車輛難道不知道嗎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5-31 13:25:00
其他地方過馬路 真的都沒再讓行人過馬路的 很現實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5-05-31 13:25:00
幹嘛去撞?但我也不想在斑馬線被撞 因為傷的是我
作者: xjason (jason)   2015-05-31 13:25:00
駕駛過斑馬線時慢了沒有?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26:00
不要讓小孩子出門就好啦
作者: ladisign (喇低賽)   2015-05-31 13:26:00
斑馬線無敵zzz 自己去開無敵啊 丟了命贏了理 不就好棒棒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6:00
我敢開你還不敢撞哩 嘴砲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5-05-31 13:27:00
別再難辭其咎各打五十大板了好嗎 駕駛問題還在那邊屁
作者: xjason (jason)   2015-05-31 13:28:00
路人的確要注意 沒注意到就活該死在斑馬線上?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8:00
嘴砲大家都會啦 不只斑馬線 你在這秀下限也無敵啊
作者: Qinsect (Q蟲)   2015-05-31 13:28:00
斑馬線無敵只限定在法律上,人死了就在人生昂賴輸了
作者: kobe75525 (失敗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   2015-05-31 13:28:00
那種開車習慣,每次過路口都不減速,就算今天沒有撞死小弟弟,早晚也會出事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8:00
原來遵守法律也秀下限阿?
作者: Qinsect (Q蟲)   2015-05-31 13:29:00
媒體真該24放送一些法條概念 不然總是有些白癡會秀下限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9:00
你那個叫打臉 馬英九都90%支持率了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9:00
法律有說你斑馬線無敵 別開玩笑了
作者: dwbh2004 (YU)   2015-05-31 13:29:00
班馬線閃黃燈撞死人!!酸民:先檢討行人!一定是三寶的錯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0:00
崩崩了嗎?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30:00
台灣人奴性還真不是普通的重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5-05-31 13:30:00
台灣真的駕駛最大+1斑馬線上的行人都要禮讓汽車的=.=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5-05-31 13:30:00
無敵?是有優先路權,看得出你的水準了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0:00
法律行人本來就有優先路權阿 多讀點書好嗎 不要為戰而戰
作者: undGretyl (喪心病狂)   2015-05-31 13:31:00
三寶飯吃膩了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1:00
優先路權=讓2歲兒童自己過馬路?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1:00
我沒有說家長沒錯阿 只是行人有優先路權有問題嗎?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5-31 13:32:00
斑馬線無敵是上法院時~人都掛了去陰間開無敵吧
作者: linkcat (林克貓)   2015-05-31 13:32:00
所以搞半天你們兩個根本白吵了啊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31 13:32:00
看到女的 先來一句三寶 絕對沒錯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3:00
他本來就沒事找架吵阿 NBA板的事也可以扯到這 陳高級專員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15-05-31 13:33:00
所以推文到底是在吵洨啦XD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5-31 13:33:00
2歲兒童就沒有優先路權了嗎 原來要成年人才有啊
作者: zkow5566 (廢文王5566)   2015-05-31 13:33:00
這裡一堆屁孩連車都沒開過 你跟他們講聽不懂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4:00
你自己都知道是兩件事了 還扯一堆是怎樣
作者: ladisign (喇低賽)   2015-05-31 13:34:00
優先路權zzz下次看到腦包駕駛擺明不屌路人 你就勇闖看看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5-31 13:34:00
那倒底要幾歲才有 小學生要上下學 有沒有?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4:00
我哪裡扯一堆 我就說行人有優先路權阿
作者: starport (輕鬆看)   2015-05-31 13:34:00
挺樓主....小孩就死了還那邊爭輸贏 明明做媽的多注意一點就能避免悲劇
作者: dwbh2004 (YU)   2015-05-31 13:35:00
在酸民心中路權通通是我的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5:00
不管怎樣你撞到就是你衰 不是嗎?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5:00
本來就都有責任 你硬要強調斑馬線無敵用意是?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5-05-31 13:36:00
駕駛錯90%以上 他們可是在斑馬線上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6:00
斑馬線無敵就是你撞到了你法律上一定有責任 不是?我陳述台灣現況事實也有問題?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7:00
我有說過他不用負責任嗎? 但是小孩的命能挽回嗎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37:00
反正就是檢討被害人啊
作者: JAMES0128 (怎麼這樣勒)   2015-05-31 13:37:00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37:00
根深柢固的奴性,真不知道是怎麼培養來的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7:00
我有說行人用命換值得?我單就事件討論 你自己要在那扯東扯西
作者: ggggoooo (...)   2015-05-31 13:38:00
就算法律上無敵有洨用 命沒了都是屁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8:00
如果台灣每個人都有禮讓的觀念今天小孩會死?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9:00
自己都是事件討論 別人都是扯 有你會扯?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9:00
呵呵 那有什麼好吵的 不就你認ID為酸而酸而已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40:00
駕駛表示:台灣人就是這麼奴,碾過去就對了,他們自已會閃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0:00
不要拖低逢甲的程度好嗎 我認識的水準都還不錯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0:00
如果如果如果 如果每個人過馬路都小心今天小孩會死?唉 果然崩了 還有沒有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1:00
法律上規定就是車子要禮讓 你有考過駕照嗎?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5-05-31 13:41:00
行人的確有優先路權 但也要有危機意識 發生事故 損失最大的永遠都是行人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2:00
兩個一起注意不行?非要二分法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3:00
法治社會OK? 行人不注意並不違法 車子不禮讓是可以開單的你對此不爽就去叫政府立一條行人未注意路況被撞死自負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5-05-31 13:44:00
就畸形社會啊 有這條法但現實沒人鳥 垃圾駕駛多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5:00
沒不爽啊 別腦補齁 而且行人也付出代價了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7:00
那找我討論這個幹麻? 無言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9:00
是誰先答腔的 也太好笑 找你討論?呵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9:00
呵呵 你先來找我的吧? 現在連邏輯都有問題?連自己講過的話都不敢承認 真的別再拉低自己學校的程度了
作者: roktzzt (阿銀)   2015-05-31 13:53:00
不要生就不會被撞 正解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56:00
有夠可憐 扯學校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57:00
我沒講你學校怎樣 我是講你個人不要影響學校
作者: ikaros5566 (別被姊電到>.^)   2015-05-31 13:58:00
哈哈某腿迷真好笑 各種跳針沒東西好吵硬要嘲諷秀下限看一下 原來是學店 不意外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4:00:00
欸不要扯學校 你會很可憐XD
作者: chiaowei (Mr.餐廳)   2015-05-31 14:09:00
罵駕駛用4個字 ..6行字怪家長 ...嗯~~~y
作者: ikaros5566 (別被姊電到>.^)   2015-05-31 14:15:00
原來別板有恩怨 追到別的板也是滿幼稚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4:21:00
戰逃了就別追殺了 不然我們也一樣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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