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syclon (請Q我的名片)》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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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駐衛警
: 職責:
: 人車進出管制、後來多了郵件收發
: 上班時間幾乎都是12小時,少部份只需上班8小時
: 需要保全護照,不得有前科
: 直屬保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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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組長=駐衛警領班
: 職責:
: 調度駐衛警、排班。必要時下去貼班
: 上班時間和一般駐警差不多,人手充足就不用下去貼班
: 需要保全護照,不得有前科
: 直屬保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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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幹事=事務處理人員,英文是executive secretary(執行秘書)
: 職責:
: 執行管委會交辦事項
: 上班時間8~9小時
: 需要事務管理員證照
: 直屬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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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駐警} ≠ {組長、領班} ≠ {總幹事、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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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三者都當過,洩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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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龍國很多窮酸大樓有保全兼總幹事
: 叫做「行政保全」
: 和總幹事一樣,要收管理費、開管委會、做月報表、年報表,需要事務證照
: 和保全一樣,要人車管制、收發郵件,要上班12小時,需要保全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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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窮酸大樓,在天龍國的大安、天母特別多
: 因為大安、天母的人超愛裝闊
: 推 c08110831: 筆記中 05/31 13:16
: 推 hikaru77613: 那,長官高階貴姓? 05/31 13:18
: 推 egod0821: 總算有人提供正確的資訊了,保全兼總幹事擺明壓榨 05/31 13:22
: 推 c1951: 一樣都是屬於保全業 05/31 13:41
: 保全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 推 c1951: 物業管理還是歸類在保全業務裡面 05/31 13:47
: 保全公司資本額100萬
: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資本額1000萬
這個大嬸要糾正一下,根據保全業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
「本法第七條所定經營保全業應實收之最低資本額,為新臺幣四千萬元;
其每設置一家分公司,實收之最低資本額,應增加新臺幣二千萬元。」
保全業法及其施行細則是內政部警政署管的,所以在各縣市政府應該是
屬於刑警大隊,(至少在桃園市裡面是...桃園市管保全業的人在101年前
只有1個人在管,而且辦公室裡面擺滿劉邦友命案的東西....=_=")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則是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為最高主管機關,
不管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還是保全公司,都是屬於特許行業,
不是每個人可以隨隨便便申請的
(話說也不是隨隨便便人都可以隨便拿出幾千萬的)
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業務,並不隸屬也不歸類於保全業中。
如果沒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