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殺人還敢拒夜間偵訊喊人權?」 劉文雄

作者: sinon2mayday (公館金城武)   2015-05-31 19:36:02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殺人還敢拒夜間偵訊喊人權?」 劉文雄也怒了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女童遭割喉案震驚社會,龔姓嫌犯在犯案被捕後拒絕夜間偵訊,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對此在臉書痛批:「殺人的你們也在喊人權,拒絕夜間偵訊!你們
有沒有想過,受害者的人權 ?」
自割喉案發生後各界撻伐龔姓嫌犯,名人與網友紛紛在網路上呼籲政府判龔男死刑,劉文
雄指出,這些殺人的野獸只要自己的人權,在他們的眼中,別人的生命就像豬狗一樣,可
以隨時隨意剝奪!
劉文雄呼籲政府,應該要認真思考化學去勢、終身監禁、假釋門檻、電子腳鐐,對受害者
的保護程度。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4169
5.備註:
廢死:受害者的人權,那甚麼? 不說了,我要先去保護加害人囉~
作者: thiuss (thi)   2014-05-31 19:36:00
民進洞最愛ㄉ人權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4-05-31 19:36:00
國民黨就是最好的例子 做壞事的時候 連憲法的保障人權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19:37:00
電子腳鐐不是最近證明可以被鉅掉嗎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5-31 19:37:00
怒殺小 殺人犯有沒有吃飽睡好才是法律人所關心的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31 19:37:00
這就有點超過了 不給你睡亂不就慘了??
作者: realivy (我要變瘦)   2015-05-31 19:37:00
狗冥洞媽宗痛最愛廢死
作者: just8811   2015-05-31 19:37:00
法律誰制訂通過的阿?????
作者: wesley3721 (CWesley)   2015-05-31 19:37:00
這也能做文章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5-31 19:38:00
應該用電子晶片植入龜頭 想移除就必須剁覽教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5-31 19:38:00
可以不鳥 現在要查國民黨的時候比誰都強調依法行政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5-31 19:38:00
既然如此法律可以改阿 不喜歡現在對待犯人太仁慈就改
作者: Spinner3 (R&G)   2015-05-31 19:38:00
規定就這樣 不然是想怎樣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31 19:38:00
修法修掉阿 怒?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5-05-31 19:38:00
一個殺人犯釣出這麼多智障 根本台灣之光XDDDDDDDDDDDDDD
作者: harry2323 (harry)   2015-05-31 19:38:00
白痴喔這也能扯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5-31 19:39:00
本來就有的權利 都抓到了 又不差那一個晚上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19:39:00
陳進興都有要求公設辯護律師的權利了法律賦予他拒絕夜間偵訊的權利 本來就該給予施行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5-31 19:39:00
神經病...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31 19:40:00
夜間偵訊反而給重犯藉口 人都抓到了就好好問即可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5-05-31 19:40:00
人都抓到了,也沒有急迫性的需求,等一晚上會怎樣?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31 19:41:00
白吃…國會最大黨是國民黨啊…
作者: uhbygv45 (艾斯克特)   2015-05-31 19:41:00
不討厭劉文雄 不過批評這個根本就神經病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5-31 19:41:00
乾脆警察當場打死就好了,還要法律幹嘛,回石器時代
作者: gwenwoo   2015-05-31 19:42:00
沒辦法,人家懂法律,法律是保障知法之人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31 19:42:00
劉文雄這批評無意義 不要操弄情緒
作者: drigo   2015-05-31 19:43:00
這有什麼好怒的,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呀....不然要回到以前
作者: deenband (菊)   2015-05-31 19:43:00
要冷氣開最強 用最亮的燈照 喝像尿的咖啡 不給睡偵訊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5-31 19:44:00
做秀做過頭了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19:46:00
還有裝神弄鬼嚇犯人的XD
作者: jak4096 (因有紅噓綠光煥發)   2015-05-31 19:48:00
人權是沒人可以剝奪的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5-05-31 19:48:00
犯人基本的權力 不然要讓他整晚不睡偵訊 給犯人翻案藉口嗎?都抓到了 有差這一晚?!
作者: shrincault   2015-05-31 19:49:00
作秀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05-31 19:50:00
親民黨水平與國民黨差不多宋楚瑜當年也是壓制本土文化的兇手 這個黨人權思想還差很遠
作者: stloqa   2015-05-31 19:52:00
拜託快刪掉~ 全部刪掉~ 以後拜託不要唉
作者: BIGNOSER (精銳肥宅)   2015-05-31 19:55:00
劉文雄我原本挺喜歡你的 現在看你作秀成這樣 不爽投你了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15-05-31 19:55:00
那和殺人犯不尊重別人人權有何不同
作者: Falagar (天生玩物營養人)   2015-05-31 20:07:00
幹他媽的犯人的人權真是需要好好保障阿?不信沒方法能用
作者: post91 (123)   2015-05-31 20:09:00
我希望他判死刑,但連拒絕夜間訊問的權利也剝奪似乎有點太過了...不該操弄情緒到這種民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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