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dycrushs (.....??)》之銘言:
: 台灣這幾十年來,每年都有上千件故意殺人案,
: 可是這十幾年來,確定被判死刑的只有幾十個,
: 2008到今年,共執行26件死刑
: 聽法律系同學說,地院法官比較會判加害人死刑
: 但是資深的法官,像是高院法官或最高院法官,好像不太願意判加害人死刑
: 常常把下級法官的死刑判決,發回重審或改判無期徒刑
: 有越資深的法官,越不愛判故意殺人犯死刑的八卦嗎?
沒這回事
殺人案 剛被抓進去 在警察局最秋 因為沒被關過 不知道自由可貴
等送去地檢署 也才幾個小時 還是氣炎正高很秋的時候
自以為不怕死
等到檢察官起訴 送去法院 可能過了一二個月
開始體會不自由了 沒辦法隨時讚酒店幹砲 沒辦法喝阿比
會開始卑躬屈膝 表示"悔意" 注意"悔意"都是上法院才出現的
歷經一審 二審 到最高法院
那時可能都下跪抄佛經了 痛哭流涕
最高法院的法官 看了以為他真的有心悔過 就發回了
殊不知 是長期蹲苦窯造成的
所以是制度殺人 阿扁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