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北京2016年擬實行 「有停車位」才能購車
2015年05月29日 10:51 黃忠榮、 陳君碩/綜合報導
新京報快訊5月29日電,北京市副市長張延29日昆表示,北京擬在2016年力爭
出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並按照「有位購車、停車入位、停車付費
、違停受罰」的思路制定相關內容。
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張延
昆向大會作報告,稱北京擬專門就停車問題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分析評估《
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實施效果基礎上,2015年啟動停車地方性法規
的立法預案調研和立項論證,2016年力爭出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
他還透露,對違法停車的最高處罰僅為200元、不扣分,力度不夠。
屆時,擬按照「有位購車、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思路,對停
車定位、停車差別化供給和收費政策、規劃與土地供應、吸引社會投資、強
化路側停車管理、統籌停車資源使用和加強執法等重點內容予以明確。
張延昆表示,此次普查調查範圍包括設施佈置、車輛分布、設施使用、設施
供給與需求、經營與收費、管理與執法等。普查之後,北京將建立停車位登
記制度,理清停車設施產權屬性。普查結果還將數位化,掌握不同地區停車
資源規模和空間分布,從而測算平均停車時間、車位周轉率、車位利用率等
技術指標。
在此基礎上,停車管理將發揮「互聯網+」,即將互聯網技術運用到車位查詢
、停車引導、車位預訂、費用支付、錯時停車等方面。
出版編輯:林柏安
校正編輯:王家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29002367-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