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關於台灣曾經的冤案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5-05-31 21:37:52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哪有差,反廢死的人根本不管這些。
: 啊,不要因噎廢食啊,反正這些冤死的人「又不是人」
廢話,反廢死的不是認為沒有冤案
是該死的應該要死
近期的凌虐小妹致死、邪教殺童留骨、鄭捷隨機殺人
哪一個不是罪證確鑿的犯人?
你說有冤案可能的不要判死有道理
但毫無冤案可能的,鄭捷出獄後去你家住好嗎?邪教殺童的去你家設香檀好嗎?
凌虐小妹致死的你把女兒嫁給他好嗎?
反廢死不等於贊成冤獄好嗎?
: 他們是「被告」,所以「不是人」所以沒有人權哈哈哈......
有可能被冤枉被告有人權
但罪證確鑿的人犯沒人權
: 法院是誰家開的,反正不會是民進黨開的,國民黨都說是他家開的。
: 法官判案只要符合我的想法就公平正義,不然就是誤判收黑錢。
: 馬收了那麼多搞了大巨蛋松煙美河市等等等特偵組檢察官看都不看
: 大陽花打人警察永遠找不到。
: 為了馬法官可以自創理論幫忙脫罪。
: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5-31 21:44:00
罪證確鑿可能是一票懶公務員搞出來的 請看蘇案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5-05-31 21:44:00
那要怎麼定義"明確有罪"?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5-31 21:44:00
死了你我都推了一把,稅金養他誰在乎呀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5-31 21:50:00
啊 又不是沒看過檢警「製造」證據
作者: hsuans (大豆)   2015-05-31 21:55:00
也是,請被告上庭述明此案是否為冤案,並請法官不要給冤枉
作者: pinkkky (人妻媽咪-洪小兔)   2015-05-31 21:58:00
作者: laidon (è³´è‘£)   2015-05-31 22:16:00
冤死江國慶的軍官,還不是終身俸爽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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