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239810 (阿蛇)》之銘言:
: 至於要避免這些風險,主要是要追求辦案的公正公平,並不是把刑度廢掉來避免誤判。
不講別的,就講柯P提的終身監禁。
死刑要做的就是與世隔絕,終身監禁也做得到這點。
冤獄發生,終身監禁有補償機會,死刑沒有。
有些人老愛提說「像鄭捷這種罪證確鑿的,死刑總沒有問題吧?」
這扯到另外一個問題:會判定死刑的法官,每個都認為被告最正確鑿。那為啥會有冤案?
就是因為冤案總是不可避免的。
死刑改終生監禁並不會影響冤獄,但終生監禁可以做到同死刑一樣的與世隔絕,
請問到底是什麼緣故一定需要死刑?
鄭捷這種人讓人看了不順眼,殺她大家超級爽所以該殺?這本來就不是刑法的目的。
不然每個人都想出一口氣,有人可能還覺得應該要凌遲致死,刑度該怎麼改?
不過改終生監禁也有相對應的問題就是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