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
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
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
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
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
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原文: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從上述可知,內側車道只要在不堵塞的狀況下得以最高限速行駛,並沒說"只能超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