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爭議 蔡英文:這次執行來得突然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6-01 15:43:30
※ 引述《shihminC (das)》之銘言:
: : "蔡英文說,廢死是普世目標" 所以說,民進黨整黨都是主張廢死的對吧
: : 如果要廢死的話,那不好意思了,2016總統大選沒有我這票。
: 我已經可以想像總統辯論那天
: 空心蔡面對自己說過的 挺過的廢死 支支吾吾的窘態
: 一集斃命
: 估計蔡的幕僚已經開始研究辯論當天要如何轉彎了吧
: 民進黨立委推動廢死條款,藏在「赦免法」的「死刑犯赦免條款」
現行赦免法
第 1 條
本法稱赦免者,謂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第 2 條
大赦之效力如左:
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為無效。
二、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
第 3 條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
之宣告為無效。
第 4 條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減刑者,減輕其所宣告之刑。
第 5 條
受褫奪公權宣告之人經復權者,回復其所褫奪之公權。
第 5-1 條
因有罪判決確定所生之既成效果,不因大赦、特赦、減刑或復權而受影響
。但因罪刑之宣告而喪失之公職,經大赦或依第三條後段特赦後,有向將
來回復之可能者,得由當事人申請該管主管機關回復。其經准許者,溯自
申請之日起生效。
第 6 條
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
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
第 7 條
經總統命令特赦、減刑或復權者,由主管部發給證明於受赦免人。
第 8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