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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沒注意開車門肇事 修法開罰3600
記者 吳建宏 陳佳雯 /台北 報導
汽車駕駛下車猛開車門,結果害後方騎士撞上摔車,2012年到今年4月就發生1萬多起「開車
門」肇事意外,平均一天有9.3起意外,不過依照目前法規,只要事故沒人受傷,警方就沒
有罰則取締,因此立委提案把罰鍰提高到3600,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
黑色轎車駕駛突然開門,騎士反應不及撞上車門彈飛倒地,結果後方來車閃不掉直接輾過,
騎士行駛在車陣中,經常發生路邊臨停轎車突然開門,機車煞車不及往往直接撞上。
TVBS記者陳佳雯:「過去像這樣沒有注意到後方用路人,就貿然開車門造成意外的作法,未
來立法院要針對這種錯誤行為研擬修法,強制開罰。」
錯誤行為一再發生,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到今年4月一共發生1萬1334件肇事車禍,造成18
人死亡,但最重才判到吊銷駕照。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臨停這種開車門肇事,我們現在要罰1200到3600,有這樣子的提案。
」
不管是否造成用路人受傷,立委修法增加罰鍰最高3600,開門未禮讓人車而肇事的處罰加重
,致死、重傷則吊銷駕照。
提醒駕駛,開車門前最好還是先看清前後來車,確定安全再把門推開,否則未來像這樣粗心
,不管用路人是否受傷都可能吃上罰單。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news-601056/
提高罰則是贊成,但致人重傷或死亡了,為什麼只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