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od900183 (李察·基爾)》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廢死聯盟:死刑不能預防犯罪
廢死講這種話,擺明就是要叫大家來打牠們的臉,來來來,來看一些案例:
擄人勒贖致人於死假釋犯 再犯強盜殺人被逮
http://www.epochtimes.com/b5/6/9/7/n1446992.htm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表示,嫌犯汪体彥因犯下擄人勒贖致人於死罪,原被判處死刑,
後改判無期徒刑,今年一月十日假釋出獄,又犯下持刀強押女子上車到偏僻處強盜及殺
害案件。
如果這傢伙被判死刑後直接殺掉,他能殺第二個嗎 ?
=========================這是第二案例的分隔線===================================
再來看另一個:
殺人犯假釋又槍殺運將 張添銘躲過死刑定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14/413050.htm
多次殺人的男子張添銘2年前假釋後又吸毒,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不過,最高法院認定
他「非求其生而不可得」,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累計揹負3條人命的他躲過死
刑。
1983年張添銘年僅15歲時,在餐廳打工與人發生衝突,拿刀砍死對方 .. 後略
1990年他服刑完畢,1992年又在花蓮因為行車糾紛,槍殺車主何金成,.. 後略
101年1月,假釋中的張嫌吸毒後在花蓮市打電話叫計程車,途中他懷疑有仇家
追殺跟蹤,要陳姓運將開快一點,運將將車開到新城鄉地瓜園旁,張竟開槍殺死對方。
這個從拿刀殺一個,放出來升級用槍殺第二個,再放一次用槍殺第三個,這樣還不判死。
========================這是第三案例的分隔線==================================
接著這個案例也是殺人放出來又再殺人的:
殺人關7年出獄再犯 家屬慟:制度殺人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110139
曾經殘忍殺害一對小姊妹的陳姓殺人犯,減刑出獄後再度犯案!在報紙上徵求檳榔西施,
誘騙年輕婦人上門,拿棍棒將她活活打死
以上案例都是殺人沒判死刑,放出來再繼續殺人的案子,如果第一次殺人就處以死刑,
是否就能預防下一個受害者 ? 答案是肯定的。
不過鬼島已實質廢死,殺一、二人不會判死、殺三、四人也不會判死,只要你殺的不是
高官家屬,通通不會判死。
我預測再過不久會有受害家屬直接殺掉殺人犯報仇的新聞,因為鬼島司法已經無法給人
民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