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對廢不廢死刑沒有立場,但我很關心這課題,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
台灣對這課題的討論層次實在低得可憐,
雙方說得話跟十幾年前說的沒什麼改變,
我說的雙方是指台灣裡面的雙方。
才剛剛而已,國外的評論者有在說死刑的問題,
他是認為應該廢除死刑,
我先強調這不是我的想法,不要再推一些什麼"你就是那個評論者"的屁話。
廢除死刑是基於對生命的尊重,
你說死刑的存在是對下一代的教育,殺人要填命,
他們想法完全相反,廢除死刑就是最好的例子用來教育下一代對生命的尊重。
殺人要填命,那強姦犯呢?
殺人犯做出來的結果無法逆轉,死刑沒有用。
很多人認為養犯人要付出成本,事實上他們還有生產力,這點我不是很了解。
假如一個偷鑽石的人被抓到後會被判死刑,
會出現以下兩個結果,
他會更小心翼翼地偷不讓你抓到,
當他在偷時被你發現,你應該必死無疑。
支持死刑的人其實是基於洩憤,沒有其他理由。
補充:
其實他說的不只是這樣,因為我似懂非懂,有些部分我還在消化當中,
所以有些部分沒有轉述,
台灣的角度停留在受害人被害人,
其實不只是這樣,所以我說層次就是不一樣,
執行死刑這個動作其實很痛苦,
不是法官,法官是判,是那個直接對犯人執行死刑那個,
這些人會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