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dycrushs (.....??)》之銘言:
: 台灣這幾十年來,每年都有上千件故意殺人案,
: 可是這十幾年來,確定被判死刑的只有幾十個,
: 2008到今年,共執行26件死刑
: 聽法律系同學說,地院法官比較會判加害人死刑
: 但是資深的法官,像是高院法官或最高院法官,好像不太願意判加害人死刑
: 常常把下級法官的死刑判決,發回重審或改判無期徒刑
: 有越資深的法官,越不愛判故意殺人犯死刑的八卦嗎?
法界一直有支持廢死一說 其實不是法界支持廢死 我認為不然而是法界怕事
怕如果有冤案錯案判死會在自己的仕途上面抹上一筆 所以偏向選擇可逆的判決
了不起國賠就好 國賠也不用他出
但對這種罪證確鑿的罪犯人卻不判死刑 說難聽就根本是法官偷懶和搓湯圓的做法
因為這種罪證確鑿的犯人 根本沒有所謂錯誤的判決
判再重 都不會有人有太大的意見 只要不判死
就算有意見 也只有受害者 了不起再加上受害者律師和檢察官
而如果判死 要面臨廢死團體的輪番砲轟 和胡攪蠻纏
而且仔細想想 多數時候 罪犯所處的環境裡的親友比較容易對法官造成威脅
還是受害者的親友容易對法官產生威脅
假釋再犯 他也早退休了 死的也是別人家的小孩 追責也不可能追到他
所以很多時候 法官選擇無期徒刑 只是選了不會判錯的判決
而不是真的選擇能伸張正義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