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誅九族為何不復用?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2 01:51:26
先說立場 我廢死的 不反串
純粹想瞭解一下所謂"不可因噎廢食"道理的通用性。
——
許多人主張不能因為冤獄
就因噎廢食不執行死刑
但歷史上也有許多殘暴政變判亂者,
造成的傷亡於局勢的動盪
更遠超過普通殺人犯。
在古代皇帝可能誅殺他九族
但現今為何不再復用?
誅殺九族有沒有威嚇作用?
—>有
個人九族血親人數,是否遠小於暴動判亂所造成之死亡人數?
—>是
那為何因噎廢食不再復用?
在限定有限的條件下,也不可以復用嗎?
為何之誅九族之罰不再復用?有八卦?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4-06-02 01:51:00
科科可以10族啊科科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6-02 01:52:00
九族牽連廣大,搞不好誅到自己。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5-06-02 01:52:00
九族文化村
作者: aswq206 (姜心丁)   2015-06-02 01:52:00
你都不太認識的人犯了罪,然後你就要死,阿不就好棒的法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02 01:52:00
誅九族會讓剛出生什麼都不知道的嬰兒也被殺頭 你贊成?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15-06-02 01:52:00
躺著玩 坐著玩 趴著玩
作者: lk011382 (冰符酒釀)   2015-06-02 01:52:00
你表弟殺人了再來發廢文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02 01:53:00
只能說古人搞這種株連法根本變態
作者: mp5k6 (飄雪)   2015-06-02 01:53:00
我也覺得誅九族 還要把頭砍下來掛在總統府一個禮拜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聖文參選)   2015-06-02 01:53:00
到八仙玩水囉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2 01:53:00
因為中華民國的刑法當初是抄日本跟德國,希望有回答到你
作者: r5e97nk63 (DoUNo)   2015-06-02 01:53:00
這就像你發廢文 但桶你全家帳號
作者: 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15-06-02 01:54:00
你家教學生殺人把你拖去斃掉如何? 罪不及妻孥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02 01:54:00
何止捅全家 還要把111 254 148 xxx的ip 全封掉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6-02 01:55:00
最討厭妳們這種廢死的心態 為了廢死 甚麼話都可以說資料也可以造假
作者: whow (somebody)   2015-06-02 01:56:00
無知的野蠻人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6-02 01:57:00
這邏輯怎麼會通 誰作的誰負責 你有沒有責任感阿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6-02 01:59:00
大腦是很棒的東西,我希望大家都有一個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1:59:00
支持把不相干的人一起砍頭 你比製造冤獄的人還可惡
作者: vesyeah (vesyeah)   2015-06-02 02:00:00
根本憤世 不用談了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5-06-02 02:02:00
我覺得應該誅推文網友!(啊我也要被殺了~><)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6-02 02:04:00
一人做事一人當,小叮做事小叮噹
作者: divinemonkey   2015-06-02 02:08:00
吳中縣那篇連坐理論有15萬人按讚耶! 看來支持連坐的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06-02 02:08:00
還是你在八卦版發了廢文連版主也要陪葬?這有道理嗎
作者: divinemonkey   2015-06-02 02:09:00
不少啊!
作者: PrincessLoL (公主病)   2015-06-02 02:09:00
阿奇怪關聯在哪 然後你可能家教學生的老爸的妹妹犯罪也要殺你 這邏輯在哪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15-06-02 02:14:00
殺人者犯案後,同時害到他家人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6-02 02:19:00
一人入罪 萬人受戮 是你的話要不要造反?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20:00
每次都拿誤判冤獄來救援是吧? 那很好 我就拿假釋之後出來又再犯的例子來回你(這超多的) 以後犯人假釋你們廢死的就一人認領一個(簽切結書) 再犯抓到就連你們一起進去關 很公平吧 等你們同意之後再來談下一步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6-02 02:22:00
六福村:好險 =o=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30:00
利大於/等於/小於弊乾我什麼事 那是你自己的命題
作者: TheBeast (邊緣肥宅)   2015-06-02 02:30:00
你的腦 很適合簽志願役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31:00
而且在問別人問題之前至少也該先回答別人的問題吧
作者: jason1992999 (茲班牙)   2015-06-02 03:10:00
這比喻也太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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