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ce (歸雲)
2015-06-02 10:49:45※ 引述《e07141 (莫忘初衷)》之銘言:
: 從小妹妹被殺後
: 群眾就一股腦出來檢討廢死
: 而不是探討犯罪發生真正的原因
: 台灣的死刑一直都在
: 現在的氛圍卻變成"因為廢死而造成劉小妹被殺"
: 請問邏輯何在
: 這個版甚至台灣目前根本容不下廢死的聲音
: 遑論理性討論這個議題
死刑是沒廢啊,
不過在中華民國,一堆人被判了死刑也不執行.
現在這些年,一堆手段兇殘,
甚至性侵犯假釋出獄後再度姦殺女學生的,
都還被法官用"尚有教化可能"這種理由來免死.
探討犯罪發生原因跟執行刑罰,
這兩者有甚麼牴觸嗎?
刑責除了教化以外,我認為還是該有"懲罰"的性質存在.
人就是該為自己所做的負責,有錯嗎?
刑責就算無法完全杜絕犯罪,它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有些人之所以該死,並不在於他是否還存在教化的可能,
而是他做了該死的事,如此而已.
作者:
zwy (瑞士刀)
2015-06-02 11:05:00要防止冤獄,是要從審判制度下手,而不是乾脆把死刑廢了吃鹽會造成高血壓啊,乾脆從此不要吃鹽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