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yanono (阿呀~no~no)
2015-06-02 14:26:05吃完快走! 廟口咖哩飯被控趕客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074/
蘋果日報 2015年06月02日12:55
「小孩餵一餵!趕快走!」5月初1位媽媽帶著3歲小男生到基隆廟口用餐,小男生吵著要
吃咖哩飯,母子倆就到經營60多年的咖哩飯鮮魚湯攤位,媽媽點了1盤50元的咖哩飯,小
男生不吵不鬧吃著飯,不過店員卻認為小孩吃太慢,影響他們生意,就對媽媽說:「把小
孩餵一餵,趕快走,因為客人很多,這樣很難做生意!」
媽媽則回:「妳應該沒有小孩吧!怎麼一點同理心也沒有?小孩已經很努力在吃了,他可
以乖乖坐著吃完,已經很棒了,難道要他像我們一樣只吃5分鐘,這樣會吐吧?」店員不
死心直接對小男生說:「你吃飯吃很慢,能不能吃快一點?」
事後這位媽媽將用餐過程PO到臉書上,網友紛紛上網留言支持媽媽,批評店家怎麼可以欺
負3歲小孩。店家今天則回應,當時母子是坐在最靠近冷氣的地方用餐,小孩子吃一口飯
,媽媽就擦小男生的嘴,足足花了快20多分鐘,當天是正中午用餐時間,桌子旁還有10多
位客人在等待,因此店員才會請他們吃快一點,不然生意真的很難做。(戴之聖/基隆報
導)
作者:
vvus (不囧)
2014-06-02 14:26:00一餐二十分鐘很平常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6-02 14:26:00吃20分鐘 還好吧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6-02 14:27:00才兩個位子,有啥生意難做的??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27:00說真的太久了 是攤販不是店面
抵制攤販了啦 生意好就臭屁了喔 勿忘饒河街湯包事件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6-02 14:27:00靠杯 咖哩飯吃5分鐘 是要拉咖哩飯喔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27:00不然是要吃多快? 20分鐘很正常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4:27:00他馬的有本事就貼公告尖峰時段用餐限時五分鐘啊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02 14:28:00哈哈哈哈
坦白說20分鐘我不太相信 會被店員注意通常已經很久了
作者:
YMSH205 (^^)
2015-06-02 14:28:00這間店有點糟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5-06-02 14:28:00要看影片啦 這種文字的羅生門有什麼好蒸的
鄉民號召每個人去點一塊油豆腐坐20分鐘 看他怎麼做生意
作者:
caitwind (Fortuity-Nice)
2015-06-02 14:28:00攤販又怎樣...不然你都不要提供內用啊 讓客人都外帶 才2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29:00如果業者都不管,我覺得才是鄉愿....
作者:
ev331 2015-06-02 14:29:00就外帶就好...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29:0020分鐘是店家自已講的。20分鐘算久喔?以後絕對不吃這家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5-06-02 14:29:00台灣 最美的風景是~~
作者: DerekMark 2015-06-02 14:30:00
生意難作收一收別做了阿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30:00媽媽當然都會覺得自己沒錯,問題是你可以帶回家慢慢餵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6-02 14:30:00媽媽覺得的五分鐘有人會信? 吃了快30年沒被趕過耶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éµé¦™è…¸)
2015-06-02 14:31:00就別去吃就好啦 有什麼覺得委屈的
作者:
vdml (vdml)
2015-06-02 14:31:00小p孩青翻不意外
作者:
Liquid (交換體液)
2015-06-02 14:31:00鄉民中午去捧場一人一盤咖哩飯吃30分鐘
吃個咖哩飯可以吃20分,真不簡單,我猜邊吃邊滑手機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32:00怒噓20分鐘算久
宜蘭正常湯包,目前仍在我抵制名單中,沒辦法,太囂張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4:32:00還在腦補一堆 笑破內褲 店家只講20分鐘沒扯其他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5-06-02 14:33:00我覺得這種羅生門的梗退燒了 什麼當事人說法 老闆說法的新
作者: Homepage (這是我的溫柔) 2015-06-02 14:34:00
這種店家我就不去了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5-06-02 14:34:00聞沒人要看了~~可以以本篇為例觀察看看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34:00作者:
ev331 2015-06-02 14:35:00我吃飯也都慢慢吃就是了 一邊吃一邊看電視 吃太快會消化不良 只是這種小吃店就是低成本拼翻桌 啊災
作者:
kevev (\( ̄口 ̄)/Park!)
2015-06-02 14:36:00饒河街 宜蘭正常湯包是搬到店面而己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37:00媽媽說看時間是吃15分鐘,店家卻說是20分鐘
作者:
kevev (\( ̄口 ̄)/Park!)
2015-06-02 14:38:00還在那裡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38:00FB看一看就知道是董娘,董娘為何要跟小老百姓搶桌子呢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38:00但不論是15還是20分鐘,都不算久啊,又不是一個鐘頭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6-02 14:39:00這個對錯各50%,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0:00是有規定董娘不能吃路邊攤喔?
作者:
sonok (sonok)
2015-06-02 14:40:00格調好低的店,吃再慢也該尊重客人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0:00你又不是一定要那個時間才能用餐,又一定要在店裡餵小孩你早點來晚點來,慢慢餵沒人會趕你的。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1:00就坐下來吃了,不然以後就不要擺桌椅,也不能內用啊!!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1:00為什麼雙方互相禮讓的事 要變成你說的那樣?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2:00開店坐生意還怕客人吃喔?收一收不要賣算了
老實說如果不吵不鬧 就算是20分鐘也沒什麼趕客人的立場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3:00開店作生意,客人來了按規矩坐下來吃是有什麼不對?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3:00今天換你是那排隊客人就不會這樣想了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4:0050塊真的沒有這麼了不起 店家也真的可以不賺你的50塊錢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4:00台灣三寶澳客是很多,但這次根本就不算,吃20分鐘叫久喔
作者:
ev331 2015-06-02 14:44:00就回老闆你生意太好了 要不要找店面 這樣客人會更多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5:00人家也是排隊才有位子吃東西的,晚來就乖乖排啦,不會早點到喔?
作者:
ev331 2015-06-02 14:45:00小吃店除非態度很惡劣 不然真的不怕沒客人....
除非你招牌寫明用餐時間限制20分鐘,不然20分鐘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所認知的吃太久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4:46:00所以要立法禁止董娘吃小吃攤 更要立法規定一餐不能吃二十分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7:00如果店家這位媽媽50塊 就可以了嗎? 媽媽就能接受了嗎?就不會PO上網來公審了嗎 如果是這樣店家可能願意喔
作者:
ev331 2015-06-02 14:47:00不太可能吧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4:47:00這護航會不會護得太虛了點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8:00立法禁止那都你在講,社會上本來就互相禮讓
作者: rossihsu 2015-06-02 14:48:00
(某人邏輯)排隊的人很奇怪,早不來晚不來人多才要來擠!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49:00今天去圖書館看書,看到都被坐滿,也會嫌別人坐太久喔?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49:00店家沒事沒有必要去得罪客人的。你扯到圖書館又是另一個跳針。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4:49:00你的禮讓法不就是這樣?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49:00一堆白癡補腦,小孩子吃飯本來就慢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5-06-02 14:50:00不要去吃就好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0:00你當然可以說 我有繳掛號費 為啥我不能小病看急診可是那樣對嗎 社會什麼時候變成我付點小錢就好了?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1:00今天如果是吃超過40分鐘甚至一小時被趕還有說,20分鐘?
作者: rossihsu 2015-06-02 14:51:00
扯圖書館是跳針,那急診室呢? 哈哈哈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5-06-02 14:51:00除非規定用餐時間,要不然消費者吃多久都可以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4:51:00真的很虛呢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1:00你說店家不設內用區 那就是懲罰其他客人囉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2:00急診要收急診費。以為急診跟卦號費一樣價喔?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2:00對啦 的確是有些店家現在都不想設內用了 自己找地方吃呢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2 14:52:00為什麼這麼堅持一定要護航啊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5-06-02 14:52:00以前就有人鬧場佔餐庭,每個人點一點,坐一下午的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3:00而且急診的處理順序是看醫生,不是病人先來後到!!!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54:00有內用區就可以趕人?
拿急診室來類比才真的昰不倫不類 你根本不懂急診室運作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4:00不照順序他都還會佔用資源了 更何況照順序的
作者: rossihsu 2015-06-02 14:54:00
坐一下午v.s.小孩子吃20分鐘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4:00他活該的是他的處理態度,不然別家也有內用區也不趕人啊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5:00今天這店家是倒楣碰到這媽媽 不然這媽媽去其他店一樣
那只好考慮設立看板 : 本咖哩店因應等待人數眾多,中午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15-06-02 14:55:00基隆廟口有50元的咖哩飯…算是佛心來的………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5-06-02 14:55:00要不就收座位費,規定用餐時間,要不然趕人於法無據
20分鐘是佔用多久啦?! 今天佔用一小時沒人會挺媽媽OK?!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5:00旁邊也一堆人還不是乖乖得排隊!!我也是排了隊才有位子的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56:00讓小孩慢慢吃飯叫佔用?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6:00是不是佔用 要看你在什麼時間。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6:00在夜市吃東西坐一小時算久喔?好笑,逛一圈都不只一小時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7:00饒河街夜市一個晚上也才幾小時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57:00這媽媽倒楣遇到吧!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7:00什麼時間?有本事就規定客人巔峰時期用餐時間啊
對阿 對一個不倫不類比喻還好意思講人跳針的人真的沒
是你的見解與眾不同好嗎.講到現在有哪個人支持你的 = =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8:00沒規定是能要求人家坐多久?好笑咧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58:00哈,還有分時間的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4:59:00怎麼沒損失?當這麼多人的面被人嗆聲說坐太久,沒損失?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4:59:00店員有嗆他嗎? 那是你的腦補吧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4:59:00媽媽的損失就是吃飯心情被打壞了,你喜歡被趕?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00:00叫人趕快走不叫嗆喔?那我以後也叫別人吃完趕快走
作者:
fulon1 2015-06-02 15:00:00可能沒嗆,趕人就是不對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1:0050塊錢的路邊攤 你是要求人家什麼?反正這媽媽這樣嗆,討拍,人家還是一樣做他的生意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2:00有關喔 各種不同等級的自然服務水準不同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02:00路邊攤就可以趕人喔?不就好棒棒?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06-02 15:02:00招牌都寫了 歡迎外帶 不爽不要在店裡吃阿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3:00反正人家生意照做啦 媽媽討拍爽一下而已這跟甩耳光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店家只是不禮貌 並沒有辱罵等等侵犯消費者權益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5-06-02 15:04:00那為什麼貳樓就可以光明正大趕客人拚翻桌?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4:00只是媽媽覺得人家不禮貌 沒有達到他預期的
作者: rossihsu 2015-06-02 15:05:00
比喻都看不懂…這程度…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05:00喔~自已都承認店家不禮貌了,還可以護航這麼久?好棒棒~!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6:00我倒是很希望有些人可以去開店啦 我去當你的好客人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5:06:00別再說一堆屁話了 要嘛你就訂個內用時間 要嘛就閉嘴
如果真的要追究的話,對於提供內用的附帶服務,增加了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07:00趕人本身就是個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啦~!!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5:07:00你覺得沒必要就沒那個資格去趕人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7:00侵犯什麼權益? 他的商品有變少嗎
拿貳樓比更爛 二樓是說限制吃20分鐘喔?! 笑死人~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8:00歡迎這位媽媽去提告,既然大家這麼愛講法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5:08:00護航麻煩要有點邏輯 要不然很難看
作者:
ev331 2015-06-02 15:08:00店家只是比較直白
你乾脆講很多店家有限制用餐時間好了 讓我們看多點笑話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5:09:00沒甚麼好告的 頂多提醒一下其他消費者啦 顆顆
而且貳樓還是剛進去就講了喔 規則都先講好了拿這護航XD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09:00店家更高興 少了一堆"重視自己權益的客人"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09:00我也開過店,除非是要收攤的,不然沒趕過客人的啦
你又要提沒侵害權益,現在我說其實有,你又要扯愛講法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10:00收攤了,跟客人講一下,他們自已就會走了,不會死賴著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10:00你說有 那好呀 請消保官來認證也可以既然某人開過店 就更應該知道 這本來就是默契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2 15:11:00不同人講的話 他全部混為一談 XD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11:00客人不會因為你請他們走就把你PO上網
消保官只提供見解,沒有認證的權利 ...你要不要先搞清
作者:
kutkin ( )
2015-06-02 15:12:00那就讓法官來決定嘛 你又說不要
你是不是把所有人的話都混在一起回阿,我根本沒打不要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6-02 15:14:0020分鐘有很久嗎 還以為吃一小時勒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14:00那來的默契?好笑喔,跟客人心電感應喔?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6-02 15:15:00不想人家內用就一律做外帶嘛 有用餐時間設5分鐘的攤子嗎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15:00最好是不會被PO上網啦,不然那來那麼多黑店新聞?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5-06-02 15:18:00小孩子吃飯本來就慢.等你遇上七八個大人點一碗咖哩飯就知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6-02 15:21:00就算是大人 吃半小時也是有的
作者:
afa1022 (十一哥)
2015-06-02 15:23:00護航?
作者:
Daleks (草是綠的,水是清的)
2015-06-02 15:31:00多年前吃過幾次,態度的確不好,典型生意好的跩老闆
作者: SickKid ( Dizzy) 2015-06-02 15:33:00
廟口的商家都很囂張 倒是真的
也沒有各說各話吧,近20分鐘是以商家說法為準 ,但那遠遠達不到一般人所認為吃太久的時間
護航護得太難看了,雖然台灣很多刁民,至少這件目前看起來是店家的問題,互相尊重提醒一下是可以,用趕的就錯在先了
作者: lastsodeep 2015-06-02 15:49:00
小孩又不像大人,合理情形下趕人太說不過去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6-02 15:53:0020分鐘叫慢喔?不然是5分鐘解決嗎?雖然我平時也吃10分鐘而已,但還被人說是吃太快了,會消化不良用餐15~30分鐘算正常速度吧?
店家嫌客人太多了, 大家就不要去問題就解決了如果是我帶小孩去吃, 店家跟我這麼說, 一定當場翻桌不相信就試試看, 沒碰過壞人的爛店
作者: snth0705 (吃喝是王道) 2015-06-02 16:09:00
純噓某k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5-06-02 16:24:00小蘋友都吃超慢的 中午吃飯可以吃到午休還沒吃完